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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养百万“中华小孝子”用意何在

发稿时间:2011-11-01 00:00:00
来源:成都商报作者:付克友

  近日,中华小孝子培养工程在中国儿童中心启动。中国伦理学会慈孝专业文化委员会计划用5年时间,在全国培养百万4~6岁的中华小孝子。据说,“孝心培养是道德教育和素质教育的原点”,而“4~6岁是培养孩子孝心的最佳时期”。

  “孝心培养”是两大教育的“原点”,真是一语惊人。家庭伦理当然要从从娃娃抓起,但“中华小孝子”是不是这个时代需要的家庭伦理呢?

  首先得搞清楚,孝道是在什么样的历史条件下产生的,又满足了什么样的社会需求。一言以蔽之:小农经济所需,集权统治所求。在传统社会中,家庭承担了很重要的经济功能与赡养功能,即家庭就是基本的生产单位,养儿是为了防老,因此,在家庭内就完成了生产过程与生老病死的循环。另外,在传统社会的管理体制下,家国同构,即家是缩小的国,国是放大的家。这样的治理结构,需要家庭伦理成为治国之道的一面镜像,即在家是孝子,于国才能是忠臣。

  然而,社会现代化进程,就是社会与家庭分离的一个过程。横向来看,家庭的部分功能,特别是经济功能与赡养功能已经或正在外移。同时,纵向来看,国的公共领域,不再干涉家的私人领域。国的治理自有一套法则,也不需要家庭伦理来掺和。家庭正在越来越多地成为私人生活与共享亲情的场所,那套孝道的家庭伦理自然不合时宜。新的家庭伦理,应该越来越纯洁,而不是越来越复杂;新的家庭伦理是向前的,而不是向后钻进故纸堆。当然,博大精深的传统文化,有很多可资利用的道德资源,能为今日家庭伦理添砖加瓦,但无论如何不是曾经沧海难为水的“孝道”。

  时下孝道的回光返照,可理解为社会转型背景下,新的家庭伦理尚在塑造和构建之中,未免彷徨迷茫,有时甚至慌不择路、饥不择食。比如,近日媒体就曝出深圳公务员廖某打伤父亲的新闻,舆论和民众一边指责“不孝之子”,一边哀叹家庭伦理的沦落。这实在是一种误读。很简单,廖某打伤父亲,已属明显的家庭暴力,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而不是怪罪家庭伦理。

  当然廖某与父母关系不睦,感情疏离,的确事关家庭伦理。这又恰恰反映了社会转型过程中,一代中国人家庭伦理的烦恼。

  廖某是个典型的“凤凰男”,发愤读书十余年,终于跳出农门,进入城市,等于一下子从传统农耕社会进入了现代社会。他父辈那一代的家庭伦理,当然是养儿防老,孝道为先。千夫所指的廖某,未必不想和父母共享天伦,其乐融融。然而一夜之间,家庭的生产功能转移出去了,赡养功能却滞留下来。重重生活压力之下的廖某,对父母逐渐有怨气,而又“彼此缺乏沟通”。如果只是以旧的家庭伦理来指责廖某,未必公平。而新的家庭伦理,没有相应的经济基础和制度保障这张皮,又毛将焉附?

  显然,培养百万“中华小孝子”,解决不了廖某的困境。沉醉在历史中,抵达不了时代需要的家庭伦理。如果未来的百万儿童真的驯服于孝道,培养现代社会的公民就更遥遥无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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