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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除阻碍改革红利释放的“拦路虎”

发稿时间:2013-08-27 00:00:00
来源:学习时报作者:李玉梅

基本社会保障覆盖全民

  记者:尹部长您好!首先非常感谢您在百忙之中接受学习时报的采访。实现中国梦,社会保障是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您认为从老百姓的角度看,与社会保障有关的梦想和期盼是什么呢?

  尹蔚民:党的十八大确定到2020年的目标是“全面建成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基本方针是“全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体系建设重点是“增强公平性,适应流动性,保证可持续性”。我们归纳,主要是四条:一是人人享有,二是水平提高,三是公平合理,四是安全可靠。人民群众的意愿就是我们党和政府努力的方向。

  记者:社会保障关系到人民群众生活质量的提高,也关系到社会和谐稳定和经济平稳持续发展。您认为应该从哪些方面入手以实现基本社会保障覆盖全民,人人享有?

  尹蔚民:社会保障是民生之安。“社会保障全民覆盖”是党的十八大提出的新要求。党的十六大以来,我国先后建立了新农合、城镇居民医保、新农保、城镇居民养老保险等制度,社会保障实现了制度安排从城镇到农村、从职业人群到城乡居民的重大转变和发展,覆盖人群迅速扩大。到2012年底,医疗保险覆盖了城乡13亿人以上,全民医保基本实现;城乡基本养老保险覆盖了7.88亿人。我国用十几年时间走完了发达国家上百年走的路。同时我们也看到,社会保障的覆盖面还有欠缺和遗漏。

  进一步扩大社会保障覆盖面的着力点:一是尽快实现新农保、城居保对城乡居民的全覆盖。争取用3年左右时间再扩大覆盖1亿人左右,达到5.8亿人,基本实现应保尽保。二是持续推进城镇职工社会保险扩面。重点是非公单位员工、劳务派遣员工、灵活就业人员、城镇个体户。对进城务工的农民工,尽可能引导参加待遇水平较高的城镇社保。同时,针对家政服务业、网络创业和就业等新就业形态从业者的特点,抓紧研究他们参加社保的政策。三是研究把目前对城乡居民的“自愿参保”政策,调整完善为更富有引导性的“全民参保登记制度”。从制度上保证基本社会保障覆盖全民、人人享有,同时培育和提升群众的社会互济意识,维护社保制度的长期稳定发展。

社会保障水平稳步提高

  记者:保障水平是衡量社会保障制度成效的重要标准,目前的社保水平与群众的预期、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要求还有差距。应该采取哪些措施来提高社会保障水平?

  尹蔚民:不断提高待遇水平是人民群众对社会保障的普遍期盼。十几年来,国家不断提高社保待遇水平。1998年全国企业退休人员月均基本养老金只有413元,2005年至2013年连续9年上调,2013年可达到1900多元。各级财政对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助标准从2007年人均不低于40元提高到2013年的280元;职工和居民基本医保的诊疗项目、用药范围、报销比例和最高支付限额都不断提高,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看病贵的问题。但是,目前的社保水平与群众的预期还有差距,突出表现在还有相当一部分老年人生活困难,还有一些群众因病或因伤残致贫、返贫。

  稳步提高社会保障待遇水平应采取以下措施。一是建立社保待遇的正常调整机制。依据经济发展水平和各方面承受能力,以工资增长、城乡居民收入水平提高、物价变动等为重要参数,形成有规划、有规则地调整社保待遇的机制,使社会各类成员都能够分享社会经济发展成果。有的地方反映,新农保、城居保每月55元的基础养老金标准过低了。这是因为在制度试点、推行初期,基于国家财力,只有较低标准才能及早实现全覆盖。随着制度的普及,也要统筹考虑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水平的提高。从国际经验和自身工作中我们认识到,社保待遇水平要符合国情,符合发展阶段。我国是一个13亿多人口的发展中国家,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我们的社保待遇水平要与此相适应。所以既要尽力而为,又要量力而行,不能开空头支票,做过高许诺,这样才能保证社保体系长期稳定安全运行。二是完善社保待遇与缴费更紧密联系的激励机制。我国的社会保险,不是政府全包下来的福利制度,所以,待遇水平提高不能全靠政府,个人和单位也有重要责任。特别是养老保险,在制度设计时就考虑了待遇水平与缴费挂钩的机制。针对一部分单位和个人压低缴费、缴够15年就停缴的问题,下一步要强化多缴多得、长缴多得的机制。以新农保为例:如果只选最低档每年缴费100元,只缴15年,那么个人账户只有1950元(个人缴1500元,政府补贴450元,利息忽略不计),个人账户养老金按规定除以139,每月只有14元,加上政府给的基础养老金55元为69元。而如果选择高档500元缴费,缴35年,那个人账户至少有18500元(个人缴17500元,政府至少补贴1050元,利息不计),除以139,每月就有133元个人账户养老金再加基础养老金。因此,我们要进一步强化激励机制,对选择高档缴费的提高政府补贴,对缴满15年后继续缴费的也要增加补贴或基础养老金,促进群众持续参保长期缴费,以更好地保障老年生活。三是推动多层次社会保险的发展。政府组织实施的基本社会保险制度只能定位于保障基本生活,对满足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需求来说,仅此是不够的,还要大力发展补充性的社会保险和商业保险。现在这方面发展远远不足,比如作为补充养老保险的企业年金,仅覆盖1800多万职工,绝大多数退休人员只是靠基本养老金。因此,政府要实施更有力的税收优惠等鼓励政策促进其发展,同时依法依规监管市场运行,使更多的群众从多层次保障体系中得到更好待遇。

社会保障制度更加公平

  记者:随着社会保障制度逐步健全和待遇水平逐步提高,群众诉求也在发生变化,原来主要是有没有保障、能不能保证基本生活,现在群众越来越关注是不是公平。那么,怎样才能实现社会保障制度更加公平呢?

  尹蔚民:公平正义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内在要求。社会保障作为国民收入再分配的重要手段,要更加注重公平。反映比较突出的有:一是制度公平问题,主要是企业部分退休人员与机关事业单位同类人员存在“待遇差”,也就是“双轨制”问题;二是区域公平问题,主要是跨地区流动中社保关系转移接续和异地就医报销结算问题;三是城乡公平问题,主要是养老和医疗保险制度融合和待遇统筹问题。

  社会上热议的所谓“双轨制”是我国经济体制转型时期产生的矛盾。上世纪90年代,适应计划经济体制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转轨的要求,率先在企业建立了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实现了单位保障向社会保险的转变。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相对滞后,总体上仍实行单位退休养老制度,由此造成待遇水平的差别。导致差别的主要原因有三个:人员结构不同,工资制度不同,待遇计发办法和调整机制不同。企业基本养老金与职工整个职业生涯缴费长短和多少挂钩,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金按职工退休前的最后工资一定比例计发,并随机关事业单位工资调整而调整。“待遇差”问题的存在虽然有历史的、客观的原因,但如果发展下去,差距进一步拉大,必然导致社会不公。所以,在不断提高企业基本养老金水平、努力缩小待遇差距的同时,要改革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这不仅是弥合待遇差的需要,也是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障改革的内在要求。其一,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机关事业单位的人员流动性也在增强,完全由单位自保退休人员的制度难以长期维持,需要走社会保险的道路;其二,退休费单纯与最后工资挂钩,不能充分反映工作人员任职长短和贡献大小,需要改革完善计发办法;其三,待遇调整应当与工资调整脱钩,而与社会平均工资的整体提高和物价水平相联系,这既有利于避免待遇调整的不正常,也有利于促进总体的社会公平。解决“双轨制”问题是个复杂的系统工程,不仅要考虑退休养老制度本身,还要与机关事业单位人事制度、工资分配制度、财政体制改革相互配套。

  要努力实现社会保障制度更加公平。一要改革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二要完善社会保险跨地区转移接续政策。目前,我国劳动者和居民跨地区流动性很强,而现行的社保制度还存在地区分割,如果不解决参保人员社保关系跨地区转移接续问题,难以实现制度公平,也会制约劳动者合理流动。从2010年开始,在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上实施了跨地区关系转移接续政策。现在正在制订新农保、城居保、职工养老保险相互衔接政策,为参保人员在不同制度间流动打开通道。针对异地就医报销不便问题,我们着力提高医保统筹层次,全面实现地市级统筹,解决同一城市范围内所辖县区的异地就医问题;推行省内联网结算,解决省内所辖不同城市异地就医费用结算问题;以异地安置的退休人员为重点,搭建跨省异地就医结算的平台。同时,鼓励参保人员尽量利用基层和本地区医疗资源。三要推进社会保险城乡统筹。要整合新农保和城居保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使城乡居民享受同等待遇。按中央部署,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经办服务,实现与职工基本医保的统一管理。

社会保障体系可靠运行

  记者:社会保障是造福全体人民的基本制度,社会保障体系是不是安全可靠,能不能长期稳定运行,是广大人民群众关切的问题。对此,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有哪些考虑?

  尹蔚民:我国社会保障经过多年改革和发展,资金规模不断扩大,实力持续增强,监管措施不断加强,总体是安全可靠的。2012年,城乡各项基本社会保险基金总收入、总支出和累计结余规模分别达到3.14万亿元、2.39万亿元和3.75万亿元(财政决算数)。但是,我们也看到,我国老龄化高峰临近、城镇化加速、经济结构调整等,给社会保障体系稳定运行带来机遇和挑战。

  要努力实现社会保障体系长期稳定运行。一要完善多渠道筹资机制。要拓宽筹资渠道,依法严格征缴社保费,进一步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加大社会保障投入,通过国有股转持、国有企业经营利润和国有土地出让金划转、开征专项税收等途径,增加社会保障战略储备。二要推进基础养老金全国统筹。要研究制定基础养老金全国统筹方案,重点明确中央和地方事权财权,增强养老保险的整体调剂能力,既注重全国的统一公平,又兼顾地区发展和生活水平差异。三要确保社会保障基金安全。社会保障资金是亿万人民群众的养命钱,必须确保安全。2012年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审计表明,我国社会保障资金总体安全完整,运行平稳规范。要进一步完善预算制度,加强行政监督、法律监督,构建社会监督体系,让广大参保人员、缴费单位、社会各界都能参与对社保基金的监督。四要实现社保基金保值增值。目前,社保基金只能存入国有银行和购买国债,这确实保障了基金安全,但也带来了基金增值渠道窄、保值压力大的问题。这就需要拓宽社保基金投资渠道。社保基金投资运营必须坚持安全第一,不能做高风险投资,而要注重长期稳定收益;坚持统一规范运作,不能各地自行其是;坚持多元化投资,包括国债、企业债券、实业投资等,不能“鸡蛋放到一个篮子里”。目前,我们正在研究社保基金投资运营方案。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各级党委、政府责无旁贷,同时也需要广大人民群众的理解、支持和积极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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