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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德成:以收入分配改革稳增长、促消费

发稿时间:2012-05-24 00:00:00
来源:新京报作者:陈德成

  在国民收入分配中,分配主体是政府、企业和居民。要想增加广大中低收入群体的有效收入,自然是政府减税。这样一来,在初次分配中广大劳动者的分配比例上升,二来由于消费税、增值税率的下降,等于间接有效地提升了消费者的收入。

  从2004年以来,有关收入分配改革方案即将出台的消息几乎每年都会出现,但每次都是“只闻楼梯响,不见人下来”。最新的消息是,据《经济参考报》报道,由国家发改委牵头制定的收入分配改革总体方案将在下半年出台。

  当前,由于中国经济增速回落较快,“稳增长”被提了出来。值得注意的是,目前对于稳增长的方式,如果不注意,又会在路径依赖的作用下,回到依靠投资和拼出口的老路上去。比如信贷再次呈现放松的趋势、一些地方制订出口增长10%目标等等,可能导致一时的经济增长数据是保住了,经济结构调整和经济转型的大事情却被耽搁了,未来再调整的成本更大了。所以,稳增长,最可靠、最及时、最合理的手段是启动经济增长的第三驾马车,即增消费。

  用增消费来稳增长,除了有上述的必要性以外,还有巨大的可行性。因为增消费的根本办法就是增加广大消费者的有效收入。中低收入群体是消费倾向最高的群体,但是目前收入绝对水平和相对比例都很低。因此,只要让中低收入群体的收入能够快速提高至公平合理的比例和水平,中国的消费总量将提升很快,内需也将获得极大的提升,从而可以改变目前依赖投资和出口的经济发展格局,稳增长也不再是什么问题。

  数据显示,我国收入最高的10%群体和收入最低的10%群体的收入差距,已经从1988年的7.3倍上升到目前的23倍。另据学者研究,1993年我国居民收入占国民总收入的63.2%,到了2007年,这个比例降至50%左右,到2010年则降至43%。而同期发达国家居民收入占GDP比重一般为50%—60%,其中美国为65%,日本为60%,英国则高达71%。相应地,中国的全部财政性收入占GDP的比例,在上个世纪90年代是10%—15%,而近年已经达到30%左右。

  在国民收入分配中,分配主体是政府、企业和居民,国家占的比例越高,居民占的比例就越低。所以目前要想增加广大中低收入群体的有效收入,自然是政府减税。这样一来在初次分配中广大劳动者的分配比例上升,二来在社会消费额中,由于消费税、增值税率的下降,等于间接有效地提升了消费者的收入。

  通过收入分配改革来增消费稳增长还有一个重要手段,那就是打破垄断,开放竞争。目前在一些经济和消费领域还有垄断现象,一旦打破垄断开放竞争,立即会让相关消费领域的价格大幅下行,等于是提高了消费者的收入,必然会促进消费。

  比如在石油炼化和销售领域,几大石油巨头一直报亏损,但是民营企业在条件不利的情况下却可以赢利。如果开放更多的民资进入,必然促进消费者的有效收入上升。再比如在电信领域,在受到反垄断调查后,电信巨头迅速做出提速、降价的承诺。所以,如果有效打破各领域的垄断现象,中国广大中低收入群体的有效收入能够得到明显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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