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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用税收杠杆抑制两极分化

发稿时间:2012-02-06 00:00:00
来源:中华工商时报

  根据国外的一些经验来看,对某一类型的群体进行征税,利用税收的杠杆原理,对两极分化可以起到一定的抑制作用。

  当然,开征富人税其难度是可想而知的。由于国内连政府官员的财产申报制度都未有效实施,富豪的信息就更不完备。■邱林

  近来,有两条消息引人注目,一是中国富豪所拥有的财富在过去6年飚涨了70倍,其增速超过了美国;二是中国富豪大规模海外移民的消息。根据胡润最新发布的《2011中国私人财富管理白皮书》,中国国内目前造就了超过95万名千万富豪,其中46%正在考虑移民国外,14%已经移民或者正在申请移民。

  可观的富豪涨幅以及大量富豪移民,印证了许多国外媒体所说的“中国人已越来越富了”。波士顿咨询集团全球财富调查报告称,未来5年,中国的千万富翁年增长率将达到20%左右,这些富豪主要分布在金融、房地产、IT、商业服务、制造业、能源等领域。当然,对于现在拥有13亿多人口的中国来说,95万户千万富翁只是很小的一个数字,但这95万户家庭却占据着国内巨大的财富。

  这说明,中国的两极分化越来越严重,现在仍没有一套行之有效的办法来化解这一矛盾。根据国外的一些经验来看,对某一类型的群体进行征税,利用税收的杠杆原理,对两极分化可以起到一定的抑制作用。然而,由于中国在税收政策设计上的缺陷或不合理,使富豪们更容易避税。

  一个奇怪的现象是,中国的富豪都不去税务部门报到,而是直奔“胡润富豪”排行榜,以显示其自身的经济实力。当富豪黄怒波宣布自己买下冰岛300平方公里的土地时,几乎没有人为这一举动而表现得过度惊诧,因为在黄怒波之前,中国“富人团”早已席卷了巴黎和香港的名牌包店,中国的富人“炒房团”早已包抄了英国和美国。

  确切地说,中国社会两极分化问题不解决,将严重影响社会的稳定。因此政府方面应旗帜鲜明地向富豪征富人税。其方法是,向身家过亿的超级富豪家庭,或其家族,每年开征不低于10%的“富人税”,用来成立社会福利基金,除了帮助有需要的贫苦大众外,亦可以利用基金,推动医疗福利,教育事业和公民意识。

  有媒体预计,国内身家过亿富豪手中的财富,约有3万亿,如果每年向他们征收10%的“富人税”,每年便有3000亿,这对于帮助贫困家庭以及整个社会福利事业,会有莫大的帮助。

  当然,开征富人税其难度是可想而知的。由于国内连政府官员的财产申报制度都未有效实施,富豪的信息就更不完备。无论是福布斯还是胡润推出的富豪排行榜,都只是透过公开的资本市场来测算数据,而中国有许多隐形富豪或权贵富豪,其拥有的财富甚至远远超过排行榜单上的富豪。这些富豪中不乏炫富挥霍之辈,或购买豪车豪宅,或追星包星。

  其实,更多的富豪都很低调很隐秘,虽然拥有巨额财富也不张扬,更不会缴税或者说缴税很少,相反在中国实际承担个人所得税更多的是广大的工薪阶层。收入高的人纳税少,收入少的人反倒纳税多,这种现象的普遍存在,可以说是税收制度的一种失范,而正是这种失范,也造成了目前社会的两极分化。

  值得一提的是,美国总统奥巴马1月24日在发布的国情咨文中,要求美国百万富翁承担30%的税率。如果年收入超过100万美元,应支付30%的税。他同时承诺,不会增加年收入25万美元以下民众的纳税负担。向富人开征重税,这样的国家改革措施,并非先例,但也绝对可以为之鼓掌。

  要富豪承担30%的税率,可谓大胆举措。用中国老百姓的话说,这是在太岁头上动土。不管此举能否取得意向的效果,至少让奥巴马已经赢得了一片掌声。2011年下半年,美国人的“占领华尔街”、“占领华盛顿”等大规模示威活动,也许是催生今天“富人税”的一记重拳。盲目的掠夺财富和发动战争,而不顾及民生,是一个政府或国家最明显的衰落先兆,也许奥巴马真正地看到了这一点。

  美国能向富豪开征30%的富人税,那么,中国向富豪开征10%的富人税有何其难,关键是看你做还是不做。应当说,向富豪征收富人税是妥善平衡“先富”与“暴富”关系的“杠杆”。“允许一部分人先富”决不等于“允许一部分人暴富”,而不然,富者越富,穷者越穷,长此下去,那我们还能体现社会主义的优越性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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