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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明:为了那些胆小的网民——我反对

发稿时间:2011-12-21 00:00:00

     我知道没有报刊发此文,原因和强推实名制一样
  
  这几天,微博实名制成为议论焦点。《北京市微博客发展管理若干规定》在12月16日发布,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注册微博客账号要用真实身份信息;相关网站需要在3个月内完成对用户的规范。这意味着,没用真实身份在“后台备案”的网民将失去微博使用权。
  
  早就知道“微博管理”让领导头痛。论坛、博客等项目的实名制,讨论多年而尚未强行实施,官方对主动采用实名制或“实际实名制”、“实名特权制”的网站,也没有显见的鼓励举动,但微博初成气候,形势就显得严峻起来,网民虽叫好且积极使用的同时,“不好管”的问题非常突出。
  
  领导头痛是件不得了的大事,解决起来必得雷厉风行、力排众议。终于,一直努力推进的网络实名制工作有了突破性进展。微博难管,于是率先实名,由于较有影响力的微博集中在北京,“首善之区”的实名制出台,一下子就管到了中国大部。其实,北京的规定并不属于北京,这里,人家北京等于真正的“中央”。
  
  我和大多数网民情况不同。我所体会到的网络实名制的好处,不管于人于己,实在是太多太多。可以说,实名制的所有好处,我全都一清二楚。作为资深版主、论坛主持人、早期网络专栏作家以及博客、微博的“加V客户”,我一直在网裸奔,一直和“藏在阴暗角落”的网友互动交流,也一直在“不对等规则”下,接受某些网友的谩骂与多种“网络攻击”。
  
  对不敢亮明身份说话的网民,我确实不欣赏;我看不起一隐身就随意胡说八道的,尤其看不起一旦身份不为人知,就特别“勇敢”、富有攻击性的网民。真拿着自己当回事、自认优秀的人,是不屑于藏在暗处骂人的,可不知自重的人却是大多数,这样,我实名在网说话,对所说的每句话承担责任,而你对你说的每句话都不负责任,这种规则对实名上网的网民显得愈发不公。
  
  原来我在《搜狐星空》当版主时,那里几乎集结起全体“专业评论”人士,知名学者也相当多,大家用实名或成名笔名、常用笔名注册,相互之间谁都知道是谁。此情之下,大家均认真对待讨论,都是彬彬有礼。虽激烈争论常有,但不存在谩骂、侮辱现象,更没有造谣生事、非法经销的。
  
  网站人员对实名制好处都知道不少,至少,减少个人许多工作量和莫测麻烦的前景非常明朗。再说,围观者较多的人都是实名或相当于实名,也正是此类网友,随时被“无名之辈”任意辱骂。
  
  论个人利益,依个人好恶,我该为网络实名制叫好。可是,我判断,叫好不符合公益,不利于毫无表达、传播手段的弱势群体。
  
  像国际洗钱、色情、贩毒、卖迷药、卖枪、诈骗等网络犯罪,都不至于能让某些官员忧心忡忡。管制方最忌讳的不过是“私媒体”功能,而弱势群体缺的正是可以救命保产的媒体传播、公权批评功能。“宜黄事件”,“天价茅台酒”, “故宫会所门”,“郭美美事件”,“7.23温州动车事故”,“微博开房”……一连串“突发事件”与“凶猛舆情”的背后,都有官员的被动与烦恼,而今,微博在自证强大的同时,也证实了“单纯技术”之虚弱。
  
  对权力、官员的批评常被扼杀、被制裁,钳制民声的现象确实严重。我看不起胆小的网民,但他们恐惧无罪、害怕有理,很值得同情。或许,他们的恐惧是个错误,可他们的恐惧不是自产的,没有人天生就爱好胆小怕事——对此,权力应当负责,强迫他们“大胆担责”,只会进一步强化他们的恐惧。
  
  网民的胆小怕事,不只是由于因言获罪样板的存在,还有同样起着决定性作用的“技术原因”——和因言获罪配套的是言论评估标准的不确定性,大家不知道什么话犯忌、什么不许说。在中国,基本通晓纸媒、网媒言论边界或表达底线的人,就是专家级人物了,欲获得此一项能力,就得耗毕生精力,需要几十年的专业阅历。绝大多数的网民,不可能具有这种底气,故而,“艺低人胆小”。
  
  现实中,用真名说假话;在网络,用假名说真话;在现实中不得不说假话的条件,就相当于实名制加“惩罚说实话机制”的那种条件。“仆人”挥舞大棒一再鼓励“胆小鬼主人”堂堂正正实名表达,根本不考虑主人“苦胆”的承受力,难道这不该质疑一下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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