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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强国应“强”在哪儿

发稿时间:2025-04-14 16:25:18
来源:《北京日报》理论周刊作者:戈双剑

  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重要战略任务,是以中国式现代化推进强国建设的必然选择。在高质量发展阶段,从质量维度来研究推进文化强国建设具有创新性和现实性。

  为什么要从质量维度来分析文化强国建设

  文化强国包含着深厚的质量意蕴和价值逻辑。“高质量”是文化强国的核心内涵,提升质量是其可持续发展的关键动能,既彰显了价值诉求也提供了方法路径。剖析文化强国的质量意蕴,有助于在高质量发展阶段推进文化强国建设进一步拓展理论视域、创新建设路径。从语义学分析来看,“文化强国”之“强”,可理解为目标性描述,内嵌了高质量要求,总体表征国家文化软实力强盛的目标和愿景,反映文化强国建设的价值理性,具有文化影响力的广度与深度、文化发展质量的强度与厚度等多重指向。

  从宏观质量视角解析“强”的内涵,至少包含三个层次:一是价值性质量,文化强国的“强”应体现为强大的思想引领力、精神凝聚力、价值感召力、国际影响力。如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创造性转化与创新性发展,需通过高质量的文艺作品、文化产品传递价值认同。二是结构性质量,文化强国的“强”指向文化体系的结构优化,如“十四五”文化发展规划提出的指标要求,包括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文化产业增加值占比提升等量化指标。三是可持续性质量,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数据显示,2023年中国版权产业增加值占GDP的7.44%,这种增长质量的持续性印证了“强”的动态演进特征。

  从量质辩证法视角来看,“强”的核心所指为发展质量。区别于“文化大国”的规模表征,“文化强国”强调文化发展的结构优化和效益提升,其本质是文化发展范式的转型升级。具体可以分为三个层次:一是本体质量,即文化产品与服务的内在价值含量,体现为思想深度、艺术水准与审美价值等内容;二是过程质量,即文化生产传播的标准化与创新性,涉及技术标准、工艺流程、管理规范等内容;三是效能质量,即文化影响力的辐射广度与渗透深度,涵盖价值认同度、市场占有率、国际传播力等内容。

  从不同角度对文化强国建设进行质量意蕴的分析,既明确了质量是文化强国本身的质态规定,也彰显了从质量维度来分析文化强国建设的创新价值,这有助于超越规模逻辑的范式转型,防止陷入“数量崇拜”的误区,推进解决文化“大而不强”的现实问题,也为文化强国建设拓宽了理论视野、夯实了理论基础。

  文化强国建设面临哪些质量挑战

  从质量维度来推进文化强国建设依然面临多方面挑战。

  质量管理效能还需加强。文化企业和从业人员的质量意识不强,服务质量的满意度仍需提升;质量管理的新理念新方法应用还需进一步提升;文化发展动态评估与精准调控力度不足,文化质量信用体系、国家文化质量标准实验室等保障制度还需加快建立完善。

  国际竞争力还需提升。文化贸易的质量鸿沟较大,我国文化服务贸易持续逆差,质量竞争力差距显著于数量差距,在国际贸易中缺乏比较优势;质量标准的话语权争夺较为激烈,文化遗产保护等相关领域国际标准技术机构的成立折射出文化质量国际规则制定的战略意义;质量创新的代际差异仍然存在,与欧、美、日等发达国家相比,文化质量提升的政策支持力度仍需加强。

  政策实施系统性还需加强。推进文化强国建设须进一步破解规模扩张与质量提升的平衡、传统传承与创新突破的张力、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的协调等多重悖论,不断提升文化强国建设的整体性、系统性和协同性。

  技术应用深度还需提升。新一代信息技术和人工智能在文化领域的应用场景还需进一步拓展,特别是规模化应用尚未形成竞争力,高质量文化数据集还需加快建设,文化质量评价大模型、文化质量大数据监测平台等通用性技术还需加快迭代升级。

  如何构建文化强国建设质量评价体系

  文化强国建设是一个多维繁复的系统工程,既要重视结果质量,也要重视过程质量。对文化强国建设质量进行评价是推进文化强国建设的内在要求,我们必须建立相关的测度和评价体系。多年来,囿于方法论局限、跨学科协同不足、文化发展逻辑变化、产业发展阶段的制约、质量评估技术性困境、社会认知与文化消费惯性等原因,从质量维度来研究文化发展和文化强国建设未能成为主要议题而“隐于尘烟”,文化质量评价体系建设也未能在相关评价标准的基础上持续推进。

  进入高质量发展阶段以来,特别是随着新一代信息技术和人工智能的快速发展,以数智方法赋能中华文明研究、以量化手段科学测度评价文化建设成为可能,文化强国建设质量评价体系具备了技术条件。同时,政策支撑保障也不断增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明确提出“提升文化产品质量”“推动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要求健全现代文化产业体系,强化文化科技支撑;《质量强国建设纲要》提出,大力推动图书馆、博物馆等公共文化场馆数字化发展,加快线上线下服务融合;《“十四五”文化发展规划》专章部署“提升文化发展质量”,提出完善文化产品创作生产传播的引导机制,建立以内容质量为核心的文艺创作评价体系;《关于推动文化产业赋能乡村振兴的意见》强调文化产品需符合“思想性、艺术性、市场性统一”的质量标准,要求建立乡村文化项目评估机制。

  文化强国建设质量评价体系应锚定2035年建成文化强国这一战略目标,深入理解和把握当前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实际情况,综合已有研究成果、学界共识和数据获取等条件进行系统建构,从内容、服务、产业、人才、技术、传播、治理等多个维度展开,形成全面、系统的质量评价指标体系。内容质量方面,包括但不限于重大主题创作数量、原创IP数量、价值观渗透率、文化遗产活化利用率等;服务质量方面,可分为公共文化服务质量和市场服务质量,具体指标包括但不限于公共文化设施覆盖率(每万人拥有公共图书馆文化馆面积、基层文化设施年均活动场次增长率、农村地区数字文化资源覆盖率)、用户满意度等;产业质量方面,包括但不限于文化领域增加值占GDP比重、规模以上文化企业数量和收入及研发投入强度、文化科技融合企业营收占比、文化新业态、信用品牌和标准专利数量等;人才质量方面,包括但不限于复合型人才占比、知名文化代表人物数量、高级别荣誉奖项数量等;技术支撑质量方面,包括但不限于新技术渗透率、数字化转型企业占比、文化大数据应用率等;传播质量方面,包括但不限于文化产品出口率、国际主流平台中国文化内容点击量、中华文化认同指数等;综合治理质量方面,包括但不限于经营主体行政处罚数量、失信主体数量、投诉处理率等。文化强国建设质量评价指标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技术验证并不断更新完善,以达到科学合理、高度适配的要求。

  评价体系建设还应明确评价主体、评价对象、评价方法、技术支撑、实施周期等内容,并按周期有序实施评价,以评价结果为依据,及时调整文化强国建设的重点和路径,形成协同闭环和质量提升正向循环,破解当前评价体系的碎片化困境,让质量意识渗透到文化生产、传播、消费全链条,推动文化强国建设目标按期实现。

  当前,从质量维度来研究推进文化强国建设已超越单纯的发展指标意义,成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影响因素,需要加快研究构建具有中国特色的文化质量理论体系,为文化强国建设提供学理支撑和实践方案,这既是理论研究的时代使命,也是文化强国建设的必由之路。

  (作者为中央文化和旅游管理干部学院副院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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