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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同打造京津冀一流营商环境

发稿时间:2024-09-19 14:19:30
来源:经济日报作者:彭晓静 邹一南

  国家发展改革委不久前发布《京津冀一流营商环境建设三年行动方案》。加快打造京津冀一流营商环境,破除制约区域高质量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对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实施具有强大推动作用。

  近年来,京津冀三地下大力气优化营商环境,着力以京津冀一流营商环境打造区域协同发展新优势,建设成效初显。区域商事制度协同互认深入推进,简化企业跨区域迁移手续,实现了迁入、迁出调档和经营场所变更登记“一窗受理、同步审核、限时办结”。监管执法高效协作,推动交通、户籍、治安等与企业群众密切相关的115项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统一。政务服务事项“同事同标”范围不断拓展,“京津冀+雄安”相互推出234个“区域通办”服务事项。知识产权保护资源共享程度加深,深入开展专利开放许可试点,实现5300余项专利开放许可数据在三地共享。

  虽有成效,但还存在卡点、堵点。比如,限制生产要素自由流动和优化配置的障碍仍然存在,跨省通办还有难度,企业迁移的畅通与便利程度还需提升,京津冀之间同事不同标、数据不同享、业务不协同等问题仍然存在。下一步,应在“要素自由流动、企业便利、规则协作”上下功夫,持续推动京津冀营商环境建设。

  优化市场环境,破除市场分割。持续提升京津冀企业全生命周期登记规范化、标准化、便利化水平,扩大营业执照异地“办理、发放、领取”试点经验推广范围。加强公平竞争审查协作。持续优化创新链、重点产业链、新业态新领域营商环境,建立完善京津冀科技成果转化供需对接清单机制、高校科技成果转化服务机制、产业链分工合作和集群跨区域协同培育机制、新业态新领域市场准入制度。

  构建政务服务便捷高效、企业服务主动精准、公共服务暖心贴心的全方位企业服务体系。持续优化政务服务,提升异地办事便利度,建立“同事同标”事项动态管理机制,涉及转移资质可互认的相关业务主管部门共同配合出台相关政策文件,推进京津冀整体转移企业资质互认。加强政务数据跨区域、跨部门、跨层级共享利用。推动线下“一窗综办”和线上“一网通办”全面融合。制定教育、医疗、人力资源等公共服务高频事项同城化清单。

  加强法治建设,保障经营主体合法权益。推进京津冀协同监管,加快实现三地监管执法领域标准互认、数据互用、信息互通。完善反垄断、食品安全、生态环境、信用监管等重点领域三地监管执法定期会商、应急响应等机制。推动京津冀知识产权全链条协同保护,健全知识产权行政执法联动和侵权快速处理机制,构建知识产权案件移送、协助调查、送达执行等跨区域协作治理体系。

  加快制度型开放,营造开放包容的国际化营商环境。积极推进与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更全面、更深入、更高水平的对接。提升货物贸易自由化便利化水平,深入推进跨境服务贸易和高水平对外开放。扩大市场准入,全面落实外商投资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确保负面清单以外领域市场准入内外资平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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