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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原则及重点任务

发稿时间:2024-08-19 18:22:59
来源:人民论坛网作者:王小广

  紧紧围绕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是当前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中最重要也最紧迫的工作。党的二十大以来,我国的发展与改革都进入关键时期,面对纷繁复杂的国际国内形势,面对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面对人民群众新期待,需要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标志着我国的改革发展事业进入全面系统的立机(机制)立制(制度)新阶段。办好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这一大事,最重要的是要以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的“六个坚持”重大原则作为重要遵循,并运用科学的理论思想方法和实践方法,扎实推动和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系统部署的各项立机立制任务。

  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是系统化立机立制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指出:“坚持以制度建设为主线,加强顶层设计、总体谋划,破立并举、先立后破,筑牢根本制度,完善基本制度,创新重要制度。”其中“立”是关键,即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是系统化立机立制。

  改革是分阶段的,由浅入深,从局部到全面,我国的改革现在进入一个全新的阶段,且这一过程需要与经济发展水平及其要求相适应。我们可以把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的改革分成三个阶段:

  第一个阶段,即前三十多年,改革偏重于“化”和“放”。“化”是市场化,“放”是放松管制、放权让利。这期间很多改革措施,偏重于某些急迫的、易改的方面,通过“放”和“化”来调动各方面积极性,如农村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推行,在城市工业生产中减少计划指标数量,增加市场化指标数量。当然,从市场经济制度的要求来看,仅有“化”和“放”是不够的,还需要“立”,“化”“放”下有可能形成完善的市场机制和现代企业制度,也可能无法形成,甚至形成不合理不完善的制度。第二个阶段,就是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全面深化改革,改革由局部到全面、由浅入深,着力解决深层次利益矛盾与风险。全面深化改革重在全面、深化,既注重“化”和“放”,又注重“立机立制”,如商事制度改革重视建立有效的行政管理体制机制,但在一些领域,依然存在立机立制滞后问题。第三个阶段,即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阶段,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就是要解决过去重“化”“放”而对“立”重视不够的问题,强调“立字当头”,即以系统化立机立制为目标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发展的阶段性决定改革的阶段性,我国的现代化建设已进入关键时期,不进则退,需要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凝聚人心、积聚动能,以推动高质量发展实现历史性突破。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未来五年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开局起步的关键时期。”《决定》在此基础上指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是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的关键时期。”两个“关键时期”含义相近,但都凸显我国进一步改革发展的紧迫性和重要性。前者更强调高质量发展处于瓶颈期,受到多种难题如消费不足、房地产依赖、报酬递减等约束,后者则强调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至关重要的作用,唯有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并把重点放在系统化立机立制上,才能“化压力为动力”。

  《决定》中有一个重要的关键词是“体制机制”,也就是说,要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需要建立和完善几百项重要的体制机制。

  首先,《决定》明确了两大战略任务,体现了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目标和任务的多重性即系统性。改革特别是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既不是单目标,更不是单一任务,而是要突出双重目标和双重战略任务。《决定》提出,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是继续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决定》还提出,到2035年,要“基本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一个是制度现代化目标,一个是经济社会现代化目标,或者讲一个是生产力发展目标,一个是上层建筑、生产关系发展的目标。支撑这双重目标的是两大战略任务。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高质量发展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首要任务。”《决定》指出:“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重大任务。”首要任务与重大任务构成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双重战略任务”,抓住了改革与发展的根本。前者解决的是经济发展问题,后者解决的是社会发展问题,前者解决的是供给问题,后者解决的是需求和分配问题。这与《决定》中的指导思想表述“以经济体制改革为牵引,以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增进人民福祉为出发点和落脚点”相一致,也与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强调的“促进共同富裕,推进科技自立自强”的表述相一致。

  其次,《决定》强调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需要坚持以制度建设为主线、坚持系统观念,这是系统化立机立制改革的精髓所在。新发展阶段的改革必须是系统化改革,改革形势及问题的分析、改革思路设计和改革的推进方式等都需要运用好系统思维,体现整体的改革观和发展观。关于经济发展,我们过去提出过两条主线,“十五”规划至“十二五”规划期间强调以结构调整为主线,“十三五”规划则提出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这次为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提出了“坚持以制度建设为主线”这一重大原则,体现了改革的系统性设计和推进的需要,也是进一步深化改革要以立机立制为重心的内在需要。坚持以制度建设为主线,就是需要加强顶层设计、总体谋划,破立并举、先立后破,筑牢根本制度,完善基本制度,创新重要制度。坚持系统观念是重要的改革方法论,就是既需要在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系统方案设计中处理好经济和社会、政府和市场、效率和公平、活力和秩序、发展和安全等重大关系,增强改革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又需要在改革推进方法上更加注重系统集成、突出重点及改革实效。

  最后,《决定》就如何有效立机立制作出了全面系统部署。一方面,在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系统部署中,重点聚焦经济领域,注重发挥经济体制改革牵引作用,着力推动在经济领域系统化立机立制。主要包括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健全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体制机制、构建支持全面创新体制机制、健全宏观经济治理体系、完善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完善高水平对外开放体制机制六大方面。在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部分,不再偏重于“化”和“放”,而是强调“必须更好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创造更加公平、更有活力的市场环境,实现资源配置效率最优化和效益最大化,既‘放得活’又‘管得住’”。立“市场机制”是体现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的关键,因为能不能做到“放得活”“管得住”取决于市场基础制度的完善与否,取决于政府治理水平与法治水平的高低。另一方面,继续注重全面改革,注重在统筹发展和安全中深化改革。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既需要突出经济体制改革这一重点,也需要进一步深化其他重点领域的改革,《决定》同时对深化民主和法治领域改革、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健全保障和改善民生制度体系、完善生态文明基础体制、完善维护国家安全体制等方面,也作出了许多重大立机立制的部署。

  系统化立机立制的改革,并不是毕其功于一役,而是依靠钉钉子精神,逐步发挥系统性、累积性作用,立的精髓是“系统化”,相信以“立字当头”为重点的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必将为新发展阶段推动高质量发展、加快中国式现代化建设注入系统化的制度动力。

  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需要遵循“六个坚持”重大原则

  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必须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守正创新、坚持以制度建设为主线、坚持全面依法治国、坚持系统观念。“六个坚持”重大原则是对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新时代全面深化改革宝贵经验的科学总结,需要在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实践中严格遵循、长期坚持。

  第一,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是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根本保障。2013年11月,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全面深化改革必须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充分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决定》指出:“党的领导是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根本保证。”必须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定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把党的领导贯穿改革各方面全过程,确保改革始终沿着正确政治方向前进。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以来,习近平总书记亲自领导、亲自部署、亲自推动全面深化改革,以思想理论创新引领改革实践创新,在改革使命、改革方向、改革目标、改革策略、改革动力、改革方法等方面作出系统阐述,提出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一系列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为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提供了强有力思想武器和最坚强有力的领导保障。《决定》把坚持全面依法治国作为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重大原则,并强调法治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保障,必须在法治轨道上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做到改革和法治相统一,重大改革于法有据、及时把改革成果上升为法律制度。

  第二,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是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必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尊重人民主体地位和首创精神,人民有所呼、改革有所应。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为了人民而改革,改革才有意义;依靠人民而改革,改革才有动力。”人民是历史的创造者,是推动改革开放的主体力量。《决定》指出,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重点在“以经济体制改革为牵引,以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增进人民福祉为出发点和落脚点”。2024年5月,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从人民的整体利益、根本利益、长远利益出发谋划和推进改革,走好新时代党的群众路线,注重从就业、增收、入学、就医、住房、办事、托幼养老以及生命财产安全等老百姓急难愁盼中找准改革的发力点和突破口,多推出一些民生所急、民心所向的改革举措,多办一些惠民生、暖民心、顺民意的实事,使改革能够让人民群众有更多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这一重大原则,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体现了我们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彰显了改革为了人民、改革依靠人民、改革成果由人民共享的价值取向。

  第三,坚持守正创新是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根本动力与路径。《决定》指出:“坚持守正创新,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不动摇,紧跟时代步伐,顺应实践发展,突出问题导向,在新的起点上推进理论创新、实践创新、制度创新、文化创新以及其他各方面创新。”一方面,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需要始终沿着正确政治方向前进,不偏离航向。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我们当然要高举改革旗帜,但我们的改革是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上不断前进的改革,既不走封闭僵化的老路,也不走改旗易帜的邪路。”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始终以全面深化改革总目标为引领,披荆斩棘、勇往直前,牢牢把握改革开放的前进方向,该改的、能改的坚决改,不该改的、不能改的坚决不改,不动摇、不偏轨、不折腾、不停顿,确保改革开放事业行稳致远。另一方面,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需要继续发扬锐意创新、敢为天下先的精神,用改革创新为中国式现代化注入强大的内生动力。2012年12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广东考察时指出:“改革开放是当代中国发展进步的活力之源,是我们党和人民大踏步赶上时代前进步伐的重要法宝,是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必由之路。”《决定》指出:“改革开放是党和人民事业大踏步赶上时代的重要法宝。”创新是一个国家、一个民族发展进步的不竭动力。在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过程中,必须坚持守正创新这一重大原则,为中国式现代化提供更强大的动力基础和活力源泉。

  第四,坚持以制度建设为主线、坚持系统观念是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着力点和主要方法。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把坚持以制度建设为主线、坚持系统观念作为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重大原则,意义重大。坚持以制度建设为主线,既是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着力点,也是重要的方法论。坚持以制度建设为主线,既表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已进入新阶段,即全面系统化立机立制阶段,这决定了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方向和重点都是着力建立和完善机制,同时还强调改革的方法是通过对制度的系统集成来实现。前者强调破立并举、先立后破,体现“立”更关键。而坚持系统观念,是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主要思想方法和实践方法,思想方法就是以系统思维认识改革规律、谋划改革方案和路径,实践方法就是更加注重系统集成。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的这两个重大原则,在习近平总书记以前的论述中已有充分体现。例如2019年,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相比过去,新时代改革开放具有许多新的内涵和特点,其中很重要的一点就是制度建设分量更重,改革更多面对的是深层次体制机制问题,对改革顶层设计的要求更高,对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要求更强,相应地建章立制、构建体系的任务更重。”

  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仍然需要突出深化经济体制改革这一重点,并注重发挥经济体制改革牵引作用

  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需要突出重点,着力破除经济社会领域的深层次体制机制障碍,注重发挥经济体制改革牵引作用。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既包括建立完善微观体制(市场机制和企业制度),也包括进一步完善宏观经济治理体制,因此,可把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确立的进一步推进经济及相关领域的改革内容归纳为以下六大方面:

  一是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是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系统部署的重中之重。《决定》把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放在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部署的第一位,强调的是它的基础性的重要保障作用。建成并筑牢这个关键基础制度,才能为推动高质量发展、加快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提供强有力的内生动力。一方面,进一步深化企业制度改革和市场制度改革,完善市场经济基础制度,才能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经济领域系统化立机立制的关键是建立完善高效的市场机制,重点完善产权保护、信息披露、市场准入、破产退出、信用监管等市场竞争机制,推动市场基础制度规则统一、市场监管公平统一、市场设施高标准联通。另外,进一步改革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制度,建立完善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弘扬企业家精神,坚持和落实“两个毫不动摇”,促进各种所有制经济优势互补、共同发展,支持和引导各类企业提高资源要素利用效率和经营管理水平、履行社会责任,加快建设更多世界一流企业。另一方面,深化改革宏观经济体制、完善规划制度,显著提高国家宏观经济治理水平。《决定》指出:“科学的宏观调控、有效的政府治理是发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优势的内在要求。必须完善宏观调控制度体系,统筹推进财税、金融等重点领域改革,增强宏观政策取向一致性。”《决定》提出的完善宏观调控制度体系的举措包括:构建国家战略制定和实施机制、健全国家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制度体系、深化财税体制与金融体制改革等。《决定》还提出了许多具体的重大改革举措,如完善国家战略规划体系和政策统筹协调机制、构建跨行政区合作发展新机制、增加地方自主财力、拓展地方税源、不得违规要求地方安排配套资金、研究同新业态相适应的税收制度、探索实行国家宏观资产负债表管理等。

  二是牢牢把握高质量发展这一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首要任务,需要加快健全推动高质量发展体制机制和建立支持全面创新的基础制度,为高质量发展提供强大的内生动力和活力。《决定》指出:“必须以新发展理念引领改革,立足新发展阶段,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完善推动高质量发展激励约束机制,塑造发展新动能新优势”“健全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体制机制”“健全促进实体经济和数字经济深度融合制度”“完善发展服务业体制机制”“健全现代化基础设施建设体制机制”“健全提升产业链供应链韧性和安全水平制度”。更为重要的是,推动建立高质量发展模式,需要着力建立支持全面创新的基础制度,因为经济高质量发展中最关键的是创新发展,创新是解决当前经济报酬递减问题的唯一途径。因此,《决定》强调要“统筹推进教育科技人才体制机制一体改革”“深化教育综合改革”“深化科技体制改革”“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提升国家创新体系整体效能。

  三是促进城乡深度融合发展和推进乡村全面振兴,补齐县域经济与乡村发展短板,加快建立和完善城乡融合发展机制。城乡融合发展是中国式现代化的必然要求。《决定》指出:“必须统筹新型工业化、新型城镇化和乡村全面振兴,全面提高城乡规划、建设、治理融合水平,促进城乡要素平等交换、双向流动,缩小城乡差别,促进城乡共同繁荣发展。”为此,需要着力健全推进新型城镇化体制机制、巩固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完善强农惠农富农支持制度、深化土地制度改革等。特别是《决定》提出的“推行由常住地登记户口提供基本公共服务制度,推动符合条件的农业转移人口社会保险、住房保障、随迁子女义务教育等享有同迁入地户籍人口同等权利,加快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这些重大举措,对加快城乡融合发展、提高城镇化水平、释放巨大的内需增长潜力等将起着巨大的促进作用。

  四是坚持对外开放基本国策,坚持以开放促改革,依托我国超大规模市场优势,在扩大国际合作中提升开放能力,加快建设更高水平开放型经济新体制。《决定》对完善高水平对外开放体制机制作出了重要部署,重点包括稳步扩大制度型开放、深化外贸体制改革、深化外商投资和对外投资管理体制改革、优化区域开放布局、完善推进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机制等。特别是为掌握在国际竞争中的主动权,《决定》强调自主开放和针对特定国家的单边开放,提出“扩大自主开放,有序扩大我国商品市场、服务市场、资本市场、劳务市场等对外开放,扩大对最不发达国家单边开放”。

  五是抓牢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这一重大任务,着力健全保障和改善民生制度体系,提高人民生活品质和幸福感。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部署,坚持老百姓关心什么、期盼什么,改革就抓住什么、推进什么。《决定》强调要“健全高质量充分就业促进机制”“健全灵活就业人员、农民工、新就业形态人员社保制度”“促进优质医疗资源扩容下沉和区域均衡布局”“推动建设生育友好型社会”“完善发展养老事业和养老产业政策机制”。这些举措的落实见效,将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六是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加快推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决定》提出要“完善生态文明基础体制”,强调要“加快完善落实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的体制机制”“健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加快规划建设新型能源体系”“构建碳排放统计核算体系、产品碳标识认证制度、产品碳足迹管理体系”,更好推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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