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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回应!超长期特别国债何时发?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进度如何?

发稿时间:2024-04-18 14:00:26
来源:中国政府网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4月17日下午举行新闻发布会,请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相关负责人解读宏观经济形势和政策并答记者问。关于超长期特别国债发行、地方政府专项债券使用下达、民营经济发展……权威回应一起看——

  超长期特别国债何时发?如何发?

  目前,各个方面对超长期特别国债非常关注,中央决定从今年开始,今后几年连续发行超长期特别国债,专项用于国家重大战略实施和重点领域安全能力建设,这是党中央、国务院着眼强国建设、民族复兴战略全局,作出的一项重大战略决策。按照党中央、国务院部署,目前发改委会同有关方面已经研究起草了支持国家重大战略和重点领域安全能力建设的行动方案,经过批准同意后即开始组织实施。

  行动方案坚持目标导向、精准突破,集中力量支持一批事关现代化建设、发展急需、多年想办而未能办、需要中央层面推动的大事要事难事,坚持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良性互动、夯实国家安全和长远发展基础;坚持统筹硬投资和软建设,用改革办法和创新思路破解深层次障碍;坚持分步实施、有序推进、2024年先发行1万亿元超长期特别国债。

  中央预算内投资、地方政府专项债券使用下达、2023年增发国债项目进度如何?

  加快下达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

  今年中央预算内投资共安排7000亿元。发改委会同各有关方面坚持质效并重,加强项目储备和前期工作,组织做好投资计划编制。截至目前,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已下达超过2000亿元,占全年比重超过30%。发改委将进一步加快计划下达、加强计划执行,同时认真抓好项目建设和监管,持续提高中央预算内资金使用效益。

  完成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项目初步筛选

  今年专项债券规模为3.9万亿元。此前,发改委联合财政部适当扩大专项债券投向领域和用作项目资本金的行业范围。近日,按照专项债券工作职责分工,发改委对地方报来项目的投向领域、前期工作等进行把关,完成了今年专项债券项目的初步筛选工作,目前已推送给财政部并反馈给各地方,财政部正在对项目融资收益平衡等进行审核,各地也在提前做好项目的准备工作。总的看,这批初步筛选通过的项目数量充足、资金需求较大,为全年专项债券发行使用打下了坚实的项目基础。发改委将抓紧会同有关方面,尽快形成最终的准备项目清单,督促地方加快债券发行使用,推动项目形成更多实物工作量。

  推动2023年增发国债项目加快建设实施

  今年2月,发改委完成了全部三批共1万亿元增发国债项目清单下达工作,将增发国债资金已经落实到约1.5万个具体项目。3月份以来,发改委建立在线调度机制,督促项目加快开工建设;会同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对项目实施情况开展全链条全周期式督导。目前,发改委已完成第一批12个省份督导工作,其他省份也开展了自查,年内还将组织开展第二、第三批督导。4月18日,发改委还将组织召开全国2023年增发国债项目实施推进电视电话会议,通报项目进展和督导情况,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纠偏整改,进一步压实地方主体责任,推动所有增发国债项目于今年6月底前开工建设。

  如何解决民营经济实际发展中的难题?

  当前民营企业发展仍面临一些难点堵点痛点问题,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方面全力以赴推动解决民营企业急难愁盼问题。

  ●一方面,加强纵向上下联动。建立与民营企业常态化沟通交流和解决问题工作机制,调动国家、省、市、县四级发改部门,常态化做好民营企业所反映问题的收集、解决、反馈及跟踪问效工作,努力让民营企业有感有得。

  ●另一方面,加强横向统筹协调。建立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部际联席会议工作机制,会同42家部门和单位协同解决问题。截至今年3月底,国家发展改革委通过多种渠道收集民营企业的诉求建议,扣除重复、不属实的,约560项,已办理并进一步跟踪问效的约300项,力求解决一类问题、受益一批企业、助力一个行业。

  下一步如何提振民营经济的发展预期和信心?

  下一步,国家发展改革委将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做好统筹协调,突出抓好3方面工作。

  ●一是强化法治保障。加快推进《民营经济促进法》立法进程,不断完善坚持“两个毫不动摇”的体制机制,加快从制度和法律上把对国企民企平等对待的要求落下来,切实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作用。

  ●二是切实解决企业问题。建好用好民营经济发展综合服务平台,形成收集、办理、反馈、跟踪问效的工作合力和落实闭环,加力协调解决制约民营经济发展的共性问题、突出典型问题,切实做到安企、护企、稳企、惠企。

  ●三是持续营造良好氛围。落实好常态化沟通交流机制,定期组织召开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现场会,深入实施新时代民营经济人士培育赋能计划,总结推广各地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典型经验做法,积极营造鼓励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良好环境。

  如何落实落细促消费政策措施?

  一是稳就业促增收,切实提高居民消费能力。深入落实就业优先政策,组织开展促进青年就业三年行动,加大返乡入乡创业支持力度,千方百计稳定和促进就业。同时,健全最低工资标准调整机制,推动居民工资收入合理平稳增长,多渠道提高城乡居民财产性收入。

  二是扩需求优供给,持续打造消费新增长点。鼓励以市场需求和消费者需求为导向,培育打造消费新场景新业态。支持人工智能、物联网等新技术发展,积极培育智能家居、文娱旅游、体育赛事、国货“潮品”等消费新热点。同时,配合有关部门积极做好消费品以旧换新等工作。

  三是重权益守底线,着力营造放心消费环境。主要是配合相关部门持续完善消费者投诉和维权机制,加快形成放心消费制度闭环,加强消费监督执法,规范网络交易,切实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

  低空经济当前发展态势如何?

  积极稳妥推动低空经济发展,意义重大、前景光明

  低空经济涉及物流运输、城市交通、农林植、应急救援、体育休闲、文化旅游等领域,同时也涉及高端制造、人工智能等行业,具有服务领域广、产业链条长、业态多元等特点,是前景广阔的战略性新兴产业,也是新质生产力的典型代表,积极稳妥推动低空经济发展意义重大、前景光明。

  当前,我国发展低空经济已经具备较好基础,概况讲是“三个有”。

  第一个“有”是有政策。有关部门围绕飞行活动审批程序优化、空域分类划设、无人机实名制登记等方面,出台了一系列管理制度。

  第二个“有”是有基础。近几年各地加强低空飞行基础设施建设,2023年底全国已建成并登记的通用机场449个、飞行服务站32个,因地制宜探索拓展低空经济发展场景,前不久“深圳—珠海”电动垂直起降航空器跨越海湾完成城际飞行,引起了广泛关注。

  第三个“有”是有能力。我国新型低空飞行器呈现蓬勃发展态势,特别是信息通信、北斗导航、高精导航等新技术广泛应用,一些企业自动驾驶技术不断进步,都将为低空经济发展提供技术支撑。

  同时也要看到,我国低空经济发展仍处于起步阶段,在强化顶层设计、提升安全监管能力、健全完善基础设施和基础规则制度体系、培育市场业态等方面还面临不少困难和挑战。下一步,国家发展改革委将与有关部门协调配合,坚持稳中求进,更好统筹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以市场需求为牵引、技术创新为驱动、空域开放为保障,推动形成场景丰富多元、供给智慧高效、监管安全规范的低空经济健康发展良好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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