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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家事“微治理” 促进社会“大平安”

发稿时间:2023-12-06 12:23:15
来源:湘西州委改革办 州妇联

  一、改革背景

  随着社会经济的飞速发展及生活条件的极大改善,人们所处的社会关系也变得异常复杂,人的世界观、金钱观、价值观、爱情观、婚姻观也随之发生了变化,对较为严肃的感情问题、婚姻家庭关系看得较为草率,因此婚恋家庭纠纷最终引发故意伤害,甚至命案的新闻在全国各地层出不穷,社会影响极其恶劣。近年来,湘西州始终把防范化解婚恋家庭矛盾纠纷作为基层社会治理的重点工程,坚持“防、调、帮、治、推”综合发力,以家事“微治理”促进社会“大平安”,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不断提升。2020年离婚纠纷撤诉630件,2022年离婚纠纷撤诉930件,撤诉率同比上升47.6%,近三年离婚数下降43%,公众安全感达98%以上,婚恋矛盾纠纷化解率达94.5%。

  二、改革举措

  (一)坚持关口前移主动防,做到时时防在先、处在小。坚持重心下沉,全面摸清底数,加强预测预警,及早发现婚恋家庭矛盾纠纷。一是发动重要力量防。组织乡镇(街道)、村(社区)干部和网格员、志愿者、“五老人员”等力量,定期开展“敲门”行动,对辖区内婚恋家庭矛盾纠纷开展拉网式排查,做到一月一排查、一月一报告,随时掌握婚恋家庭矛盾纠纷最新动态。泸溪县妇联依托选出的具有正派清廉、工作经验丰富、方法灵活、掌握一定的法律知识,公道中立、敢于直言、乐于助人的执委妈妈们参与到家庭纠纷中,积极改善社会治理难题。二是聚焦特殊时段防。针对春节前后农民工集中返乡、容易爆发婚恋家庭矛盾纠纷的特殊时期,发动基层妇联执委、综治力量进村入户走访,深入了解发生婚恋矛盾纠纷的对象,分类别建立化解工作台账,有针对性制定化解举措,做到底数清、责任明、举措实。三是瞄准关键群体防。重点关注两地分居、招婿、失独的家庭,以及婚姻关系变化、抚养关系变化、遗产继承等情况,及时对生活失意、心态失衡、性格偏执、行为反常等人员开展心理疏导,防止因婚恋家庭纠纷发生违法伤人事件。2023年1月17日下午,花垣县妇联办公室怯怯地走进一个满脸愁容的女子,经了解该女子于2020年协议离婚,离婚时孩子由丈夫抚养,但她可以随时探望,半年后其丈夫及前婆婆阻止她探望,特向妇联救助。考虑到马上就是过年喜庆时节,县妇联立即启动调解工作,联合其丈夫所在的长乐乡政府调解员从情、理、法各个方面与其丈夫沟通,经过苦口婆心的劝解和法律宣传,其丈夫最终认识自己的错误做法,当场向其前妻道歉,并承诺以后再也不阻止其前妻给孩子们送钱送物和正常见面,一定一切都以孩子们的最大利益为出发点,让的两个孩子健健康康长大成人,阔别两年的母子终得团聚。

  (二)坚持专人专事专门调,做到件件有人调、调得好。整合资源力量,创新方式方法,夯实基础保障,以专人促专抓、以专抓增实效。一是明确谁来调。建立婚恋家庭纠纷人民调解体系,全州8县市均设婚恋家庭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115个乡镇(街道)均设婚恋家庭纠纷调解室,1791个村(社区)均组建执委妈妈看护队,选聘法律、心理、社会工作等领域专家和妇联干部担任调解员,经常组织开展专业知识培训,实行以案定补、以奖代补,全面充实调解力量、激发调解动力。二是明确怎么调。推行矛盾纠纷“321”工作法,按照村(社区)3次、乡镇(街道)2次、县(市)1次的要求,逐级化解婚恋家庭矛盾纠纷,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矛盾不上交”。实行“三会一奖”,通过议事会立规、理事会聚力、乡贤会储能和积分奖扬德,推动民事民调、民事民管、民事民议,协同解决重点疑难婚恋矛盾纠纷问题。三是明确调后怎么办。推行全流程管理服务,实行全程跟办、双向预约,及时报送个案受理、办理、回访、统计等数据。对调解成功的,定期回访了解协议履行情况,确保案结事了;对案情复杂需要综合调处的,实行“一事一方案、一案一专班”,形成排查、化解、教育、稳控工作闭环,确保每个案件有跟踪、有回应,见行动、见成效。2023年3月31日,凤凰两林乡禾当村村民龙某到乡婚调室来求助,据了解,龙某与妻子吴某两人因生活开支问题发生冲突,龙某冲动之下打了吴某一拳,吴某也因伤心过度回到老家,半年未归。事发过后,龙某感到十分内疚,为挽回妻子,龙某多次向村里申请调解,均没有达成和解,乡婚调委了解到老党员吴玉龙在村里品德好、威望高、深受村民信任,随即邀请吴玉龙加入调解队伍。调解当天,吴玉龙不断通过列举夫妻反目的种种弊端,从夫妻之间责任义务入手,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劝解双方要多一分体贴、多一分包容、多一分关心,才能在今后的人生路中迎来更好的未来。在吴玉龙一次又一次的耐心劝导下,最终,夫妻双方互为道歉,并表示在今后的生活中一定会加强沟通,学会换位思考,耐心妥善处理生活矛盾,共同分担和面对生活中的种种困难。

  (三)坚持畅通渠道及时帮,做到事事有回应、见行动。立足基层实际,根据群众所需,广泛增设窗口,主动靠前服务,用心用情用力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一是让群众有维权的渠道。在县乡两级婚姻登记处建立婚恋家庭矛盾纠纷调处窗口,开设妇女儿童维权站、家庭暴力投诉站、家庭暴力庇护站,畅通12338妇女维权专属热线,及时接收各类侵害妇女儿童权益的线索问题,及时为妇女群众提供便捷的法律咨询和心理疏导服务,依法确保妇女儿童权益。2020年—2022年,州县两级妇联接待妇女来电来信来访851件,办结率100%。二是让群众有维权的依靠。加强农村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建立村(社区)公共法律服务站点1700多个,培养农村法律明白人7400余人,“一村一法律顾问”实现全覆盖,有效为群众婚恋家庭矛盾纠纷提供法律咨询和服务。深化家事审判改革,设立家事审判庭、组建家事审判团队,汇聚司法、行政、社会三方力量化解婚恋家庭矛盾纠纷,让群众充分感受到公平正义的力量。三是让群众有维权的意识。加大普法宣传力度,用“大白话”“身边事”释理说法,广泛宣传《民法典》、《妇女权益保障法》等法律法规,增强群众法治意识,让群众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习惯,在法治轨道上妥善化解婚恋家庭矛盾纠纷。保靖县建立女警小分队,联合重庆秀山县开展湘渝边界村村行暨农村法治宣教活动,深入边界村组、院落,向农民群众讲解民法典。

  (四)坚持上下联动系统治,做到人人齐发力、同推进。坚持全州“一盘棋”,实行问题联治、工作联动、平安联创,构建婚恋家庭矛盾纠纷“大调解”体系。一是实行“四级”联动。州级层面,建立家事调处、法律援助、心理咨询“三大专家团”,为家事调处提供专家后援;县级层面,推动婚调委进驻纠纷排查调处化解中心、民政婚姻登记大厅、法院家事审判合议庭,促进案结事了人和;乡镇层面,将家事纠纷排查化解作为基层治理重点,及时介入、及时干预,防止婚恋家庭矛盾纠纷升级恶化;村级层面,发挥“执委妈妈”、驻村辅警、专兼职网格员作用,加强排查化解,将婚恋家庭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二是实行“四调”联动。建立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妇联调解相结合的联动机制,建立联席会议制度,每季度分析研判一次矛盾纠纷态势,制定联合调处办法,及时调度、分流、交办,形成攻坚合力。近三年通过“四调”联动成功化解婚恋家庭矛盾纠纷4546起。三是实行“四创”联动。以家庭为单位,广泛开展最美家庭、平安家庭、文明家庭、最美农家创建活动,引导广大群众讲文明、树新风、促和谐,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婚恋观、家庭观,积极构建和谐家庭关系。近三年平安家庭、文明家庭评比挂牌率累计达80%以上。2023年4月10日晚18时至20时,凤凰县人民法院城郊法庭的颜法官通过“人民法院调解平台”高效调解了两起离婚纠纷案件。这两起案件的双方当事人以及诉讼代理人均在外地,且因工作原因,两被告均无法抽身在白天参加调解。在了解情况后,出于方便群众的考量,颜法官建议双方在夜间利用“人民法院调解平台”进行线上远程调解。

  (五)坚持建章立制长期推,做到久久为功抓、抓到底。完善工作机制,加强督导考核,形成常态长效,提升全过程防范化解能力。一是固定一套班子。县市成立家庭安全稳定风险评估领导小组,由一名县市政法委副书记牵头,乡镇(街道)党委书记任组长,乡镇长、政法委员任副组长,派出所长、司法所长、法庭庭长、驻村第一书记为成员,实现一月一例会,定期分析研判家庭安全风险。二是出台一个制度。结合工作实际,研究制定《湘西自治州家庭安全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明确评估程序、评估内容、评估等级,在全覆盖筛查的基础上,对有一项风险因素的划为三类家庭,由村(社区)干部结对帮扶,进行化解;有两项风险因素的划为二类家庭,由村(社区)主干和辅警共同结对帮扶,进行化解;有三项以上风险因素的划为一类家庭,由乡镇(街道)班子成员和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共同结对帮扶,进行化解,严防“民转刑”“刑转命”案件发生。三是实行一票否决。把家庭安全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纳入平安建设年度考核内容,对因工作不实导致评估结果不准确造成负面影响的,进行通报、约谈、挂牌督办,对因履职不到位引发刑事案件的实行一票否决,并严肃追责问效,推动婚恋家庭矛盾纠纷化解工作不断走深走实,为促进社会和谐安定打下了坚实基础。

  三、改革启示

  (一)思想重视是做好婚姻家庭纠纷调解工作的前提。在调解工作中,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创新工作方式方法,积极探索解决婚姻矛盾纠纷调解重要路径,促进矛盾纠纷事了人和。

  (二)多元参与是婚姻家庭纠纷工作调解工作的基础。婚姻家庭纠纷化解关系千家万户,方方面面,需要各级各部门形成合力,共同参与,充分吸纳专业律师、乡贤、“五老人员”等德高望重社会力量担任调解员,积极参与婚姻家庭纠纷调解工作,要充分整合公安、检察院、法院、司法、民政、妇联等部门力量,打好组合拳,方能实现部门大联合,工作大联动,效能大提升。

  (三)前期预防是婚姻家庭纠纷调解工作的保障。在当前婚姻家庭矛盾纠纷高发、频发的现实背景下,防范“民转刑”案件发生,前期预防及其有效。一是做好普法宣传。提升广大群众法治意识,引导群众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二是加强前期排查。依托基层村支两委、网格员、妇联主席在走访过程中,对婚姻关系紧张家庭重点关注,定期走访,防范矛盾纠纷恶化。三是做好回访。对在妇联有过信访登记的妇女同胞及在公安有过家暴报警求助的人员进行回访,了解婚姻家庭生活情况,及时进行情绪疏导。

  (四)用情调解是婚姻家庭纠纷化解工作的抓手。正如俗语所说,清官难断家务事,由于婚姻家庭纠纷的当事人之间都存在某种血缘或感情的联系,其中的权利与义务关系表现得相对复杂,很难简单作出是非分明的处理,在婚姻家庭纠纷调解案件要善于用情”,让家事调解显得更加有温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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