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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法治建设 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

发稿时间:2023-11-24 14:10:45
来源:人民日报

  11月23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权威部门话开局”系列主题新闻发布会,司法部部长贺荣等介绍了加强法治建设、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有关情况。

  加快提升涉外法律服务水平

  “今年以来,全国办理涉外公证业务250多万件,公证文书发往180多个国家和地区;办理涉外仲裁3000多件,涵盖金融、工程建设、合同买卖、知识产权、数字经济等领域,标的额累计达1000多亿元,涉及100多个国家和地区。”贺荣重点介绍了近年来特别是今年以来,司法部履行涉外法治相关职能、服务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对外开放的有关情况。

  立足职能统筹协调落实党中央关于涉外法治的重大部署。围绕加快涉外法治工作战略布局、我国法域外适用法律体系建设、提高涉外执法司法能力、加强涉外法治人才培养等工作,强化研究、协调和统筹,制定出台相关指导性意见,立足职能切实把党中央决策部署落实落细。

  加快健全系统完备的涉外法律法规体系。按照党中央、国务院部署,落实全国人大常委会和国务院立法工作计划,着力提升涉外立法质效,和有关部门一起做好对外关系法、外国国家豁免法、领事保护与协助条例等重要基础性法律和法规的研究起草、审查修改工作。司法部正在牵头修订仲裁法,进一步完善具有中国特色、提高涉外仲裁制度开放性的仲裁制度。

  深化法治领域交流合作。司法部承担国家法治对外合作工作,履行国际司法协助条约确定的对外联系机关(中央机关)职责。目前,我国已与86个国家签署双边司法协助条约,与17个国家签署移管被判刑人条约;年均办理国际刑事司法协助请求300多件、民商事请求3000多件。

  加快提升涉外法律服务水平。支持北京、上海、广东、海南等地加快推进国际商事仲裁中心建设。充分发挥“一带一路”律师联盟作用,为国际贸易、跨境投资、海事海商等提供更加优质的法律服务。目前,我国律师事务所在35个国家和地区设立了180家分支机构,涉外律师有1.2万多人。

  加快培养高素质涉外涉港澳法治人才。目前,正在加快建设国家级涉外法治研究基地,提升国际法理论研究和实践应用水平。加强涉外律师人才培养,遴选形成全国千名涉外律师人才名录,组建涉外仲裁人才库。同时,对港澳律师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9市执业试点的期限延长3年,促进港澳律师更好融入国家发展大局。

  加强对行政法规中有违公平条款的清理工作

  市场经济是法治经济、信用经济,司法部在优化营商环境方面采取了一些务实措施。

  优化营商环境立法供给。“今年以来,推动出台《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条例》等法规,正在会同有关部门加快招标投标法、会计法、保险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重要法律的修订工作。”贺荣介绍,在加强立法的同时,还加强了对行政法规中有违公平条款的清理工作,今年以来,司法部牵头对602件行政法规开展集中清理,已向社会公布两批,第三批将尽快公布。

  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组织开展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深化“减证便民”,重点加强涉企行政执法监督力度,依法纠正不作为、乱作为、粗暴执法、执法不规范等突出问题。同时,做好新修订的行政复议法实施准备工作,努力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的主渠道作用,加强和人民法院的协调配合,共同促进依法行政水平的提升。

  贯通律师、公证、仲裁、调解等多项职能,为企业提供合规管理、风险防范、纠纷解决等法律服务。支持商会等开展人民调解工作,目前已经建立各类企业人民调解委员会1.1万多个、商会人民调解组织3100多个,去年以来化解涉企矛盾纠纷150多万件。同时,把对企业的法治宣传作为“八五”普法重要内容,努力营造诚信守约的市场环境和氛围。

  有效解决循环证明、无谓证明问题

  近年来,司法部聚焦群众在办理公证中的急难愁盼问题,推出了证明材料清单管理等一批措施。

  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办理公证材料繁琐问题,司法部全面梳理地方出台的公证证明材料清单。“通过梳理,今年已向社会公布了规范33类81项证明材料清单,删减了不必要的证明材料116项,删减证明达29.3%,有效解决了证明‘我是我、你是你’等循环证明、无谓证明的问题。”中央依法治国办秘书局局长刘长春介绍。

  围绕服务保障民生、优化营商环境等重点领域,司法部部署各地进一步扩大“最多跑一次”公证事项范围,全面落实一次性告知制度。建立公证与领事认证协同联办机制,做到“一次申请、一窗受理、联动办理”,打通公证认证“最后一公里”。此外,完善公证服务价格形成机制,明确关系民生的基本公证服务项目,指导各地对低收入群体、老年人等特殊群体按规定减免公证费用,今年以来已经为老年人办理免费遗嘱公证1.1万余件。

  法治建设既要抓末端、治已病,更要抓前端、治未病。今年以来,各级司法行政机关扎实推进调解工作,充分发挥调解在化解矛盾纠纷当中的基础性作用。

  据介绍,全国共有人民调解委员会近70万个,基本形成了覆盖城乡和重点领域、重点单位的组织网络。“今年1—9月调解矛盾纠纷1180万件,将大量矛盾纠纷解决在基层、化解在诉前。”刘长春表示,司法行政机关将进一步加强人民调解组织规范化建设,加强和规范医疗、道路交通、劳动争议等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领域的人民调解组织,不断推动人民调解工作取得新成效。(记者 张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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