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革除特权福利,“公费医疗”仅是开始

发稿时间:2012-01-20 00:00:00

     有媒体报道称,截至目前,内地31个省区市中,至少有24个已取消公费医疗,全部参加医疗保险。其他省份正在逐步取消公费医疗。近期,有关公费医疗改革的新闻显得颇为热络,也有报道称,中央级公费医疗改革已由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计划明年纳入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体系。

    “31个省区市,24个已取消公费医疗”,日前这份显然属于综述性质的报道,给人一种大功将成、指日可待的感觉,八成省份全部参加医疗保险,其他省份即便未全部取消,也在逐步取消中。但稍加回味便不难发现,此前媒体描述公费医疗改革话题时的那些百转千回与欲罢不能,为何像从来没有存在过一样?

    偌大国家,以“改革”之名为整个时代做标记,注定了没有一项改革是可以轻描淡写的,即便非涉权力架构,即便仅是起居饮食与生老病死,剔除公费医疗的努力亦绝非易事。相较于此前三十多年的改革步子,深深浅浅,用“一刀切”与“阵痛”来加速的那些方面,能改的已悉数遂愿,而今屡屡被提及的“改革攻坚”或者“深水区”,不外乎到了需要触碰决策层自身利益的部分———公费医疗一项,只是最浅层次的接触而已。

    翻检此前各地公费医疗改革的报道,由易而难均为不得不选择的基本思路,而目前尚未完全废除公费医疗的地方,所遗留下来的,也均为本区域内权力和级别较高的那部分群体。据报道,河北全省除2.8万左右离休人员仍然享受公费医疗外,所有在职和退休的公务员全部加入医疗保险。而山东、广东、江西、江苏、湖北等7地,留下的则也大多为省直机关、省会所在城市机关工作人员。此前,北京市公费医疗改革,几轮周折下来,则还是剩下33万的中央在京公费医疗单位人员。

    有媒体在报道中援引不具名负责人说法,称“得了大病,医保胜于公费医疗”,言外之意似乎在说,医保比公费医疗更具有吸引力。但这些刻意淡化改革阻力的说法,不可避免地让一个悖论出现:掌握国家权力公器的决策者,是否一直在进行着“后天下之乐而乐”的伟大实践?难以想象,目前尚未进入医保序列的公费医疗遗留人员,“得了大病”之后所享受的医疗待遇,难道真的输于普通医保?事实显然并非如此,公费医疗所具有的种种有别于普通国民的特殊对待,无法回避,亦难以掩盖。数十年的国民福利不平等,当然有种种可以言说的客观历史条件,但既已开启改革,并试图让特权福利一点点消弭殆尽,那就首先必须承认,包括公费医疗在内的特权福利,他们虽然曾经优于全民的一般福利,但即将成为历史。

    还必须要警惕,在八成省份取消“公费医疗”的主流乐观中,是否存在将公费医疗这一特权福利潜藏运行的可能?据报道,内蒙古、辽宁、安徽、福建、青海等省区,公务员在参加医疗保险的基础上,还享受一项叫做“公务员医疗补助”的待遇。而此前的北京公费医疗改革,不仅留下33万中央级公务员这个口子,也还留下了一条名曰“补充医疗保险”的尾巴。全国情况如何,尚不得而知,但设若以上述几省的情况看,在补充或者补助的名义下,公费医疗改革的成果将不可避免地大打折扣,原先享受公费医疗的人员虽然名义上进入医保序列,却在医保之外,由国家财政为其埋单另一份医疗待遇,让“一个医保,各自表述”成为事实,让“公务员享受的医保”成为一项挂着医保名目的另类特权。只要差别对待依然存在,不管以怎样的面目出现,都依然会被定义为特权。

    虽然仅涉医疗一项,但也绝非轻描淡写可以完成的一步,因为它要动摇的,是一种看似根深蒂固的权力观念,包括医疗、养老在内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种种配享待遇,那份高人一等,那种全民惊羡,实在可以休矣。从废掉公费医疗开始,必须逐项打量那些被愤懑、不满甚至仇恨围观着的特权福利,它们真的具备起码的存在合理性与正当性吗?

    破除一部分人的特权福利,恰是为了全民的普遍福祉。要让决策者与生民的所有苦痛感同身受,就必须让他们有与普通国民平等的生存体验,生老病死,起居饮食。这是起码前提,也可能是解决包括食品、住房、出行甚至死亡在内的诸多平民困苦的思路之一:全面废除广泛存在的种种特权与特供,是纾解民怨、改善民生、正视民权都无法回避的关键一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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