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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展改革委出台一系列措施——挖潜提质,促进汽车和电子产品消费

发稿时间:2023-07-24 15:43:13
来源:人民日报

  为进一步做好促进消费工作、更好发挥消费对经济发展的基础性作用,国家发展改革委于近日发布《关于促进汽车消费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汽车措施》)和《关于促进电子产品消费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电子产品措施》),分别围绕促进汽车和电子产品消费提出一系列具体措施。

  固优势

  采取优化限购管理等措施

  汽车消费体量大、潜力足、产业带动作用强。上半年,在各项促消费政策、汽车营销活动、新车型大量上市等因素共同拉动下,限额以上汽车类商品零售额达到22409亿元,同比增长6.8%。

  “当前,我国汽车消费复苏态势稳中向好,新能源汽车消费和出口规模表现亮眼,但汽车消费仍有进一步挖潜提质的空间。”国家发展改革委就业司副司长常铁威说,针对一些突出问题,《汽车措施》提出了更加务实管用的举措——

  优化限购管理。鼓励限购地区尽早下达全年购车指标,实施城区、郊区指标差异化政策,因地制宜增加年度购车指标投放,更好满足居民购车需求。

  推动车辆合理更新。鼓励各地加快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乘用车、违规非标商用车淘汰报废,综合运用经济、技术等手段加快老旧车辆淘汰更新。同时,落实取消二手车限迁、便利二手车交易登记等政策措施,合理增加对二手车平台企业的抽检频率,加快培育二手车市场。

  降低新能源汽车使用成本。为解决“安桩难”问题,《汽车措施》提出推动提供充电桩单独装表立户服务,并通过免收需量(容量)电费降低运营商经营成本。此外,合理提高乡村电网改造升级的投入力度,确保供电可靠性指标稳步提升。

  对公共领域车辆电动化提出更高要求。《汽车措施》提出,支持适宜地区公共领域新增或更新车辆原则上采购新能源汽车,新能源汽车采购占比逐年提高。

  “近年来,新能源汽车市场认可度不断提高。在上半年新能源汽车消费中,私人消费占比超过80%,比2022年进一步提高。”国家发展改革委产业司副司长霍福鹏表示,为巩固和扩大新能源汽车发展优势,有关部门先后出台支持新能源汽车下乡、延续和优化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税减免等政策,“我们将抓好相关政策落实,进一步扩大新能源汽车消费。”

  挖潜力

  推动电子产品升级换代

  电子产品消费是实物消费的重要品类。近年来,电子产品向数字化、智能化发展趋势明显,由“有”向“优”的消费升级潜力大。但受行业周期、国际环境、产业链供应链等因素影响,电子产品市场有所走弱。上半年,家电类、通信器材类商品零售额同比分别仅增长1%和4.1%,是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中增长较慢的品类。

  “受收入预期不稳、创新周期减缓、全球产业链供应链扰动等因素影响,电子产品消费恢复较慢。综合考虑我国收入水平、网络基础设施等因素,电子产品消费市场潜力还是很大。”常铁威分析。

  围绕加快推动电子产品升级换代、大力支持电子产品下乡、打通电子产品回收渠道、优化电子产品消费环境等4个方面,《电子产品措施》提出12条政策举措。

  “近年来,随着人工智能、大数据、移动互联网等新技术的应用,电子产品升级换代明显加快。大到彩电、计算机,小到无线耳机、VR(虚拟现实)眼镜,产品创新层出不穷,新消费热点不断涌现。”常铁威认为,智能家居、可穿戴设备等智能化产品将成为新增长点,绿色健康新需求将促进产品不断升级,网络化和互联互通将成为“新标配”,“国家发展改革委将加大对新型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支持力度,为升级换代的电子产品提供更好应用环境。”

  “截至2022年,我国主要城市已形成再生资源回收网点约15万个,‘互联网+回收’业态蓬勃发展,有资质的处理企业达109家,年规范处理能力超过1.6亿台。2022年,‘四机一脑’(电视机、冰箱、空调、洗衣机、电脑)年规范拆解量达8400万台,规范拆解率较2012年增加44个百分点。”国家发展改革委环资司二级巡视员宋常青告诉记者,《电子产品措施》围绕“打通电子产品回收渠道”,从规范相关制度、推动集中回收和远程回收、保障电子产品回收临时场地需求等方面提出措施,“下一步,我们将夯实回收制度、丰富回收模式、提升拆解利用水平。”

  畅循环

  促进农村商贸流通体系建设

  近年来,农村商业网络持续完善,物流配送不断提速,有效释放了农村消费潜力。“与城市相比,农村地区商贸流通在基础设施、渠道网络等方面还存在短板。”国家发展改革委经贸司副司长李超表示,将持续发力促进农村商贸流通体系建设。

  ——丰富电子产品等消费品下乡销售渠道。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因地制宜用好县域商业建设行动等相关资金,改造提升县乡家电销售服务网络,在县乡合理布设智能家电展示体验店、开展下乡巡展等活动,提升产品知晓度和渗透率。推动农村电商高质量发展,改造提升现有电商公共服务网点,打通电子产品等消费品线上线下相结合的销售网络。

  ——改造提升农村商贸流通设施。推动改造提升一批县城综合商贸服务中心、物流配送中心和乡镇商贸中心,鼓励县城购物中心、大型商超向乡镇延伸服务,布局前置仓、物流仓储设施,加强对乡村商业发展的带动。推动邮政、快递、供销、农村电商等设施网点资源整合,办好农村综合服务站、村级寄递物流综合服务站,强化农村末端网点的消费服务功能。

  ——优化县乡村物流配送服务模式。持续推进贯通县乡村电子商务和快递物流配送体系,鼓励电商平台、大型流通企业在具备条件的县城、中心乡镇开展即时零售,整合“农村小店”等各方资源推动集约化配送,提供快捷便利的到家配送服务,完善电子产品营销、回收、维修等服务,逐步降低大件家电配送、返修成本,打通电子产品等消费品下乡“最后一公里”。

  ——促进农村商贸企业转型升级发展。积极促进县域商贸企业发展,支持农村传统商贸、邮政、供销、物流等企业数字化、连锁化转型,拓展线上线下营销渠道。鼓励电商企业开设绿色智能电子产品销售专区,通过积分奖励、信用评价等方式,引导农村消费者购买绿色智能产品。(记者 刘志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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