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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社联动”:社会力量参与基层社会治理的现实选择

发稿时间:2021-12-23 10:47:07
来源:光明日报作者:吴军民 李丹妃

  实现社区与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的“三社联动”,是我国多年来推动社会力量参与基层社会治理的基本机制。然而,随着我国基层社会治理体系与能力现代化进程的加速推进,原有的“三社联动”机制已经难以适应基层社会治理的现实需求。中共中央、国务院不久前印发的《关于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意见》明确指出,要“完善社会力量参与基层治理激励政策,创新社区与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社区志愿者、社会慈善资源的联动机制”。这就意味着,基层社会治理的社会力量参与机制必须实现社区与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社区志愿者、社会慈善资源的“五社联动”。因此,加快推进从“三社联动”向“五社联动”的转型,已成为新时代社会力量参与基层社会治理的必然选择。

  一

    “三社联动”向“五社联动”的转型蕴含着丰富的协同治理底蕴。协同治理理论认为,在由党组织统一领导、政府依法履责、各类组织积极协同、群众广泛参与的基层治理体系中,各级党组织与其他行动主体相互协调协作,共同治理社会公共事务,能够最终实现最大限度地维护和增进公共利益的目的。根据协同治理的基本内涵与要素机理,基层社会协同治理的关键在于主体力量协同的组织基础、资源配置机制、共同价值目标以及制度保障与技术平台。当前,我国基层社会治理面临着资源配置不足、公共服务质量有待提高的现实挑战,迫切需要拓宽治理参与渠道、优化资源配置与提升公共服务质量。因此,作为基层社会寻求有效治理结构的探索,“三社联动”向“五社联动”的转型本质上是党对基层治理全面领导下的治理主体多元化、各要素或子系统协同化以及资源与服务共享化的过程。

    实现从“三社联动”向“五社联动”的转型,是推进基层社会协同治理的内在要求。随着社会治理重心向基层下沉,基层社会主体的多样性、基层社会事务的复杂性等都要求基层社会要不断进行体制机制创新,从而为众多主体提供协商与合作的平台。原来建立的以社区为平台、社会组织为载体、社会工作专业人才为支撑的“三社联动”机制,虽然实现了一元主体向多元主体合作治理的转化,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在表达群众意见和满足人民群众需求方面也起到了很好的连接与沟通作用,但在基层群众力量的动员方面仍然不足,还有众多的主体没有纳入基层社会治理的体制机制,基层社会治理也还需要有更多的主体参与。只有“五社联动”,才能让更多的主体都能平等地享受参与治理的权利与义务,才能拓展基层社会治理的社会力量参与渠道,才能真正实现基层社会的协同治理。

    实现从“三社联动”向“五社联动”的转型,也是整合基层社会治理资源的必然选择。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三社联动”虽然在化解居民社会矛盾、为特殊群体提供服务、进行心理疏导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随着社会主要矛盾的转变,“三社联动”无法满足社区居民不断增长的个性化、精准化需求。因此,只有将基层社会当中具有各种专业知识与技能、拥有充裕时间与精力的志愿者,以及广泛的社会慈善资源吸纳其中,才能提升基层社会治理的资源整合能力,弥补“三社联动”资源短缺的问题。通过“五社联动”的多方协作方式,能够及时、自主地调动社区志愿者和社会慈善资源,弥补“三社联动”在资源配置方面的被动性与滞后性,由此形成基层社会治理的“合力”。

    实现从“三社联动”向“五社联动”的转型,还是提升“行政吸纳社会服务”质量的现实呼唤。“三社联动”便是“行政吸纳社会服务”模式的一种探索,政府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引入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进行政社合作,利用外部的专业力量积极为社区居民提供各种公共服务,这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社区居民公共服务不足的问题。但同时由于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力量的有限性,以及在资金上对政府的依赖性,使其公共服务能力受到一定程度的限制。因此,将社区志愿者和社会慈善资源吸纳进公共服务供给领域,能够不断壮大公共服务供给的力量,扩充公共服务供给所需要的各种资源;能够更好地实现各种社会力量的优化组合,丰富公共服务供给的项目和内容;能够不断提升“行政吸纳社会服务”的质量,推动基层社会治理的高效发展。

  二

    在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背景下,要加快推进“三社联动”向“五社联动”的机制转型,就必须做到“三个注重”。

    一是要注重充分发挥党的领导核心作用。只有坚持党的全面领导,才能保证我国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的高效运行。“五社联动”作为基层社会治理的重要组成机制,应始终坚持党的领导核心地位,发挥党组织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作用。一方面要充分发挥好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始终坚持党建引领基层社会治理,将党组织的政治作用与服务作用统一起来,确保党的核心作用始终贯穿于“五社联动”的整个过程与环节。另一方面,要实行党员下沉社区制度。党员的使命就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这与“五社联动”致力于满足人民群众需求是一致的。

    二是注重充分发挥社区志愿者的参与作用。社区是人们生活的基本单位,是矛盾和冲突的易发之地,也是各种社会问题的交汇之所。首先,充分发挥社区志愿者化解矛盾纠纷的作用。伴随着基层社会需求与利益的多元化、复杂化,基层社会的矛盾与冲突日益增多,这给司法机关、调解部门及社区带来了很大压力。然而,在社区当中,很多矛盾纠纷的产生往往源于一件很小的事情,但由于相关部门和人员的介入滞后,导致矛盾不断激化,直至对簿公堂,这不仅造成司法资源的浪费,也加大了社区居民的损失与伤害。而通过吸纳司法相关专业的老师、学生,以及从事矛盾纠纷调解工作的从业者、退休人员等加入社区志愿者,利用他们专业的知识、技能等,可以及时有效化解居民矛盾纠纷。其次,充分发挥社区志愿者应急救援的作用。通过鼓励支持本地居民参与社区志愿消防队、志愿巡逻队、志愿宣传队等,可以充分利用其本地人的优势开展社区预防工作,以及应急救援中的信息收集、搬运、心理疏导等工作,从而提升基层社会的应急救援能力。最后,充分发挥社区志愿者提供民生服务的作用。通过挖掘社区中的志愿者资源,可以很好地协助社区解决居民的各种民生问题。例如,社区通过发动家长踊跃加入护校志愿者队伍,家长在接送自家小孩的过程中还可以保护其他小孩;社会工作者可以和本社区热心的志愿者一起合作,共同开展关爱老人、关爱留守儿童等公益活动。

    三是注重有效整合社会慈善资源。中华民族自古就有热情仁爱、乐善好施的慈善传统,从“守望相助,疾病相扶”到“一方有难,八方支援”,无不体现着慈善在扶贫助难中的作用。首先,应加强慈善精神的宣传,培育和激发社区居民的慈善热情。通过社区公示栏、公众号等对本社区的慈善榜样进行宣传,激发社区居民投身慈善的积极性。其次,要采用各种方法挖掘本社区的慈善资源,不仅仅是社区现有的爱心企业和爱心人士,还包括从社区走出去的爱心企业和爱心人士。最后,拓宽慈善资源的捐赠渠道,通过不同的渠道吸引社会慈善资源。一方面,社会工作者可以根据社区的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地开展慈善救助项目,例如专门针对留守儿童的项目、专门帮助残疾人的项目等,项目化的运作方式通常能够让人们清楚明了捐赠的用途,这在一定程度上可以广泛吸纳各个领域的慈善资源。另一方面,社区工作人员也可以通过创建慈善超市的方式吸纳社会慈善资源,相比于那些在特殊情况下采取的应急性、短暂性慈善捐赠,慈善超市因为没有捐赠时间、物品类别等限制,在持续、广泛整合社会慈善资源方面有着独特优势。

    (作者:吴军民、李丹妃,均系江西财经大学新时代社会治理研究中心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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