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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慧:破解煤电矛盾关键在深化改革

发稿时间:2012-08-14 00:00:00

  近期,国内煤炭价格持续走低,一些电企选择了价格更为低廉的进口煤,而不履行与煤企签订的重点电煤合同。但就在半年以前,煤电供求关系中还是煤炭价格占有强势地位,因重点合同煤价格偏低而不愿履约的煤企大有人在,甚至个别煤企私自涨价。在煤炭供不应求的情况下,电企不得不随行就市接受煤企的涨价,这也导致了很多发电企业亏损经营甚至倒闭关门。

  我国的煤电矛盾由来已久。煤炭价格的涨落是由市场供需情况决定的,而电价则是由政府制定的,也就是所谓的“市场煤”和“计划电”。当“市场煤”遇上了“计划电”,煤企和电企总会有一方的利益要受到损害。

  那煤电矛盾如何缓解呢?

  起初很多人都寄希望于煤电价格联动。早在2005年5月和2006年6月,国家曾两次探索实行了煤电联动机制,即上网电价和煤炭价格联动,销售电价和上网电价联动,以消化电煤涨价因素。实行煤电联动后,虽然暂时缓解了煤电双方的矛盾,但实践证明,电价上涨后随之而来的是电煤新一轮涨价,电力企业再次提出涨价要求,最终促成煤电轮番涨价,直接影响到其他行业成本的增加,引发社会性物价上涨。联动机制被迫放弃。

  业内专家认为,要想从根本上解决煤电矛盾,必须进行深层次的能源体制改革。国家应统筹考虑煤、电、运产业链上下游关系,在煤、电、运各个环节和政府之间建立起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价格形成机制与管理体制,在根本上解决煤电矛盾。

  首先,要坚持市场化改革方向,形成由市场供求关系决定的煤价、电价、运价的价格形成机制。不断完善煤电联动机制,辅之以必要的配套改革。从长远看,要建立全国电煤交易市场。

  其次,是政府要营造宽松公平的市场环境,取消不必要的计划指标,清退各种税费。特别是加强对垄断行业的监管,推进电量和铁路运力的公开、公平、透明交易。

  第三,煤电企业要具有社会责任感。煤炭是国家资源,能源是基础性行业。基础性企业经营的目的不是利润最大化,是在获得基本利润、保证发展后劲的前提下,为社会的发展、为国民经济的运行创造良好的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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