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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国英:电网改革亟需顶层设计

发稿时间:2012-03-02 00:00:00

  无论是成本约束的乏力,还是规模膨胀的失控,其根本原因均在于电网改革的持续不前。

  2月28日,发改委价格司副司长周望军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要加强对电网企业的成本约束,逐步建立科学合理的输配电价形成机制——这是继去年底电监会发布《输配电成本监管暂行办法》后,发改委对电网成本必须进行约束的再次强调。

  如此连续强调,显然是形势使然。在电力改革逐渐迈入攻坚阶段时,与厂网分离后发电企业日益规范相比,电网企业的改革进程却过于缓慢,其成本约束乏力就是最为显见的表象特征:整个“十一五”期间,电网输配成本从不到2000亿元,大幅增至2010年的4222亿元。

  在成本约束乏力的同时,电网企业的规模却反而在急速膨胀。就在此前一周,国家电网公司宣布以3.87亿欧元(约合32.5亿元人民币)收购葡萄牙国家能源网公司25%股权。除此之外,国家电网和南方电网(我国仅有的两家电网企业)在过去数年间均大手笔进入金融领域,其中国家电网公司几乎渗透入所有的金融领域,而南方电网公司亦成立了财产保险、传媒等控股子公司。在如此大规模的扩张之下,2006年—2010年,国家电网公司的资产总额从12128亿元膨胀到22093亿元,南方电网公司的固定资产投资数额则从471亿扩大到993亿元,增幅均高达1倍左右。

  无论是成本约束的乏力,还是规模膨胀的失控,其根本原因均在于电网改革的持续不前。电网改革的过于缓慢,我们可以从“主辅分离”改革的艰难窥之一斑。

  作为早于2002年电力体制改革即已定调的“厂网分开、主辅分离、输配分开、竞价上网”,在“厂网分开”改革早已完成之后,“主辅分离”改革前后纠缠长达9年之后,才于2010年10月出台了“主辅分离”的“打折版”——辅业资产基本不动,仅分离出宾馆医院等三产。而全面的“主辅分离”直到去年9月底才告一段落,通过成立国电建设集团和国家能源建设集团,将国家电网公司、南方电网公司省级电网企业所属勘测设计、火电施工、水电施工、修造企业等辅业成建制剥离。

  “主辅分离”改革尚且如此之难,其间仅电监会主席就换了4任。可想而知,在现行电网改革的架构设计之下,“输配分开”和“竞价上网”改革的难度可谓巨大。

  虽然,在社会呼声巨大的压力之下,电网公司亦尝试进行“输配分开”和“竞价上网”的局部改革,但是距离2002年电力改制的初衷和要求却相距甚远。而且,部分“输配分开”改革更隐藏着国有资产流失的危险——国家电网公司曾在湖北咸丰市将售电环节分离出去,成立了一家私营企业,但是这家私营企业的董事长却是地方电力公司的领导,且当地电力公司的管理层和职工,几乎均在这家专营售电的私营企业里占有股份。这充分说明在当下电网改革的架构设计之下的无奈两难——推动力度过小,则改革缓慢(或仅象征性地内部改革),推动力度过大,则易变成利益输送(更带来安全隐患)。

  因此,之于当下电网改革的现状、之于以往电网改革的乱象,毫无疑问,我国电网改革亟需更为系统的顶层设计,方可“既快又稳”地推进电网改革,从而为电力体制改革、以及电价形成机制全面破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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