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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地上山:云南力推土地新政

发稿时间:2011-10-26 00:00:00

  昆明市宜良县古城镇大薛营村的村民,遇到了一件让他们喜出望外的事情:村里的1800多亩良田,去年就被告知要征用建设一个大型饲料基地,但铁板钉钉的事竟然发生了变化,今年县上已经明确通知饲料基地改到荒山上去建了,这些田地将被划为永久性基本农田。

  这是半月谈记者近日在实地采访中了解到的云南省土地规划调整的一个案例。记者看到,得知田地“安全”后的村民兴高采烈:“这下谁也不能再打这些地的主意了,我们可以安心种田了。工人爱机器,农民爱土地。有了田地心才不慌。”

  而事实上,发生在宜良县的这件事,只是云南省正在推开的土地“新政”——“用地上山”的具体成果之一:通过调整规划并配之以差别化的土地,严格限制建设用地占用坝区耕地,推进山地城镇模式,引导城乡建设用地向山地发展,确保坝区优质耕地得到根本性、永久性保护。

  记者了解到,国土资源部对云南省的这项土地“新政”给予了高度评价,认为是落实中央“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的创造和探索。与此同时,也有人担心用地上山理念虽然不错,但实际推动起来没那么容易,并可能对生态环境造成威胁。实际情况究竟如何?对于外界的担心云南省如何回应?带着这些问题,半月谈记者专访了云南省委书记秦光荣。

  记者:云南省为什么会做出城乡建设向山地发展的战略决策?

  秦光荣:城乡建设向山地发展是云南客观的自然地理条件所决定的,是遏制耕地被蚕食的要求,是改变粗放使用土地的要求,是科学发展的要求。

  云南是一个高原山区省份,其中,山区、半山区占全省国土面积高达94%,坝区占全省国土面积仅为6%,坝区既是全省大多数城镇所在地,也是全省优质耕地的集中地。随着工业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的快速发展,云南省土地管理面临着新的考验:坝区优质耕地减少势头迅猛,耕地质量总体偏低,耕地保护形势严峻。

  如果今后还一味占用平坝土地搞发展,再过10年可能就没有优质耕地了。虽然我们也会完成占一补一,然而耕地面积、数量可以保证,质量却难以保证。面对这些问题,我们提出调整转变城乡发展思路,推进“用地上山”,这是保障粮食安全、统筹城乡发展的必然选择。

  记者:在您看来,“用地上山”主要能解决些什么问题?

  秦光荣:归结起来说,云南“用地上山”起码有这样几方面的作用和意义:

  一是保护了坝区优质耕地。按我们现在的目标,全省绝大部分宝贵的坝区耕地将得到永久性保护,从而确保粮食安全和农产品的有效供给。

  二是创新了城镇化发展思路,推动云南城镇化科学健康发展。引导“用地上山”,发展山地城镇,将有助于保持和发展云南少数民族文化特色,延续传统城镇、村寨的建筑风貌,比在坝区“摊大饼”式的发展更好,更切合实际。

  三是探索出一条符合云南实际的集约化、科学化用地路子。我们期望通过一系列行政措施、经济措施等,提高城镇化过程中土地利用的水平,走集约化、科学化的路子,从根本上化解由征地引发的一些社会矛盾,维护农民利益。

  记者:我们知道,山地的基础设施较为落后,开发建设成本也较高,这种情况下,怎么引导“用地上山”?

  秦光荣:土地利用归根结底是个利益问题。我们正在探索土地管理的新思路,来激励和引导“用地上山”。

  一要建立产业园区、工业项目向荒山荒坡布局的激励机制。例如,对使用山坡地、未利用地发展城镇和各类产业项目的,可适当降低建筑密度和建设用地的基准地价。

  二要探索建立用地计划指标奖励机制。对充分利用山地发展城镇做得好的地方,在安排年度用地计划指标时可给予多种形式的奖励。

  三要建立相对集中、稳步增长的政府投入机制。省财政要安排一定专项经费,鼓励“用地上山”。省政府刚出台了一个文件,规定占用坝区耕地要收取耕地质量补偿费。

  据估算,每年可收几十亿元,这笔资金,由省里统筹,一部分用于支持农村土地整治、基本农田保护、新农村建设等,一部分将用于引导山地城镇发展,支持适建山地的公共设施建设和前期开发。各级公共资金也应加强对山地城镇建设和耕地保护的倾斜力度,并引导社会资金更多地投向山地城镇建设。

  四要强化耕地保护责任制考核。进一步完善和落实耕地保护责任,设立耕地保有量、坝区基本农田面积占比、新增建设项目占用耕地面积与质量等量化考核指标,并将考核结果作为各地工作业绩评价的重要内容。

  记者:“用地上山”之后,云南就要建设许多山地城镇了,对此您是怎么考虑的?

  秦光荣:山地城镇在世界上很多,如美国依托奥林匹克山建设的山水城市西雅图,奥地利的茵斯布鲁克,阿尔卑斯山麓的达沃斯等。山地城镇以立体化的生态美景、对耕地的有效保护、与自然的有机融合等,展现了独特的魅力,备受关注和青睐,逐渐成为当代城镇发展的一个重要潮流。

  在云南,坝子周边荒山荒坡很多,潜力很大,且多为丘陵,地质条件、生态环境、景观效果都比较优越。要推动城镇尽量向山坡、丘陵发展,多利用荒山荒坡搞建设,少占或不占优质农田,努力实现“城镇朝着山坡建,良田留给子孙耕”的目标。应该说,建设山地城镇既符合发展的潮流,也符合发展的需要,我们有信心将其建设好。

  记者:但在山地上建设城镇与在平地上建设城镇毕竟有很大不同,是一项新的挑战,云南对此是否有所准备?

  秦光荣:建设山地城镇,关键要建得起、建得好、建得美,让人民群众满意。我们考虑从以下几个方面来推进这项工作:

  一是加强政策引导。城市建设向山地发展必然带来路、水、电力等基础设施配套投入成本增加,要通过调整耕地占补平衡政策、减免山地使用费用等手段,努力提高利用山地的比重,大幅提高占用坝区土地的成本。

  二是注重提高山地城镇的安全性和人居环境质量。受地形的限制,山地城镇在交通、管网设置等方面都不同于平地。要充分利用自然山势、水系,形成高效的城市供排水系统,避免大开大挖。

  三是依托自然地形做好“山”的文章。借助自然环境、景观特色,建设与自然面貌有机结合的城市环境,形成“城在山中、房在林中、水在城中、人在绿中”的独特城镇风貌。

  四是有效提供适合山地城镇的公共服务产品。要加强教育、卫生、文化、体育、科技、应急救援等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确保群众出行方便、购物方便、就医方便、孩子上学方便等。

  我认为,只要朝着这几个方向努力,山地城镇一定可以建设好。

  记者:有人担心,在“用地上山”发展山地城镇的过程中,会对山地的植被造成破坏,给生态环境带来不利影响,对此您怎么看?

  秦光荣:建设用地向山地发展的过程中,特别是建设过程中,会在可控范围内对山地的植被造成短时间破坏。但通过边建设边恢复、边建设边治理,是可以恢复山地植被的,甚至可以恢复得比建设前还要好。

  当然,首先需要政府从政策层面加以要求与限制,规范建设行为。我们已从用地规划、生态保护、基础设施建设、财政配套措施、政绩考核制度等五个方面做了相关安排,将力争使山地城镇建设与生态环境建设同步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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