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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常态”下宏观政策的新思路

发稿时间:2022-04-11 14:41:34
作者:贾康

  何谓“新常态”

  何谓“新常态”?笔者认为,关于其基本内涵的判断在于我国当前和未来一段时期所面临的经济运行状态的阶段性改变,即从原来的状态向一种新的相对稳定的常态的转变。

  在当前还没有形成统一共识的情况下,笔者并不打算直接对未来“新常态”下的具体增长速度区间进行判断,但需要指出的是,在“新常态”概念下我国经济运行的下一阶段的表现,可以认为是要完成一个以增长速度指标为代表的运行态势的探底过程。关于这一探底过程中我国所面临的现实状态,中央已经有了“三期叠加”的提法。事实上,这几个期间的客观存在都是无可否定的,但我认为,在“三期叠加”之上,更需要注意到的是“改革攻坚克难的推进期”的又一重叠加。这意味着在正确处理和对待目前的探底过程中,将过去的状态与相对稳定的新常态上衔接时,我们能够选择的最关键变量即为制度供给变量。选择制度供给变量伴随着打造中国经济“升级版”的一系列努力,即优化结构、提高质量,“稳增长、惠民生、调结构、促改革”。其中的“促改革”,无疑是尤其值得执政管理者看重、选择和把文章做足的关键事项。

  笔者认为,我国应当有望在改革取得实质性进展的情况下,于7%以上的经济增长速度区间运行相当长的一个时期。现阶段我国在城镇化和老龄化等大的演进趋势面前,所具有的潜力、活力的释放空间依旧是清晰可见的。譬如,在经历此前若干轮的建设与升级换代改造后,我国的基础设施目前依然存在着较为迫切的、进一步换代升级的需求。所有这些空间的打开、潜力的释放,莫不需要以改革来“激活”,以制度供给来提供放大“乘数”。

  因此,我国在人口红利消失、劳动力成本上升、常规投资活动边际收益下降的过程中,依然具备了通过改革释放制度供给红利的巨大潜力。通过改革来达到经济增长“趋稳”、“蓄势”,把“新常态”和需要调动的“新动力”,以及在认识上特别需要强调的“新供给”有机结合,应是使未来我国进入长期的次高增长速度区间状态的最重要着眼点。

  走向新常态中的宏观调控亮点

  客观地看,上半年我国宏观调控的特色和亮点,有如下四个方面:

  一以贯之地体现了“让市场充分起作用”、加快发展方式转变、打造中国经济升级版的调控理念。哪怕在年初经济下行压力较明显、市场预期较悲观,甚至有境外新一轮“中国经济崩溃论”舆论抬头的情况下,宏观决策层坚持明确地给出信息:只要中国经济运行处在可接受的区间之内,政府决不启动大规模经济刺激方案。这一点表明中国宏观调控当局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相匹配的调控哲理,在复杂局面和压力时段中,具有其稳固的逻辑和坚强的定力。

  在维持积极财政政策和稳健货币政策框架不变的同时,成功地贯彻宏观调控的“相机抉择”原则,以所谓“微刺激”有效推进了“稳增长”,并提振了市场信心。这一点也体现了中国“宏观调控艺术水平”的进一步提升。

  在宏观调控中鲜明地运用“供给管理”方式和手段,注重区别对待,突出重点,强调结构优化,兼顾一般。在所谓“微刺激”的投资事项上,适当对高铁工程、棚户区改造和保障房建设项目、农村水利设施项目等作出重点支持;在财政“结构性减税”事项上,特别注重对于中小微企业的减税支持。这些都使中国宏观调控在供给侧的“有效供给”机制得到与“需求管理”相结合的较好发挥。

  把宏观调控与深化改革有机结合,把短期与中长期目标有效衔接。在调控中,坚定地实施减少行政审批、简化企业工商注册程序、压缩政府“三公经费”等行政成本、扩展“营改增”改革的行业覆盖面、推进反腐廉政建设、进行上海自贸区“先行先试”等改革举措,并为下半年即将正式展开的财税配套改革、公车制度改革等作了很好铺垫。

  估计下一段我国宏观调控将会继续体现上述亮点和特色,但随各项改革任务展开,全局协调的复杂性和不确定性也的确可能上升。建议有关部门总结把“需求管理”与“供给管理”有效结合起来、更多注重“在供给端发力”的成功经验,进一步跟踪国民经济运行动态并前瞻性地考虑政策储备与项目储备,在全面深化改革推进过程中,使我国宏观调控更好地体现“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取向和促改革、稳增长、调结构、惠民生的功能与效应。

  优化财政与货币政策

  财政、货币两大政策的优化,至少需考虑把握好如下要点:

  两大政策协调搭配的框架,要坚定不移地贯彻“使市场充分起作用”的调控哲理。只要宏观经济运行状态处在可接受的区间之内,决不贸然启动财政、货币两大政策的“双松”搭配。目前以积极财政政策与稳健货币政策来作“一松一紧”的搭配,总体上适应新常态进入期的调控需要。

  两大政策在总量调控与结构调控、需求管理与供给管理互有侧重、优势互补的同时,总体上需更多考虑强化与优化“供给侧管理”。货币政策的调节通常势必带有总量调节特征,而财政政策在配合、策应货币政策时,理应把现阶段的总量扩张(以赤字规模和举债安排为代表)与明确的“区别对待”结构导向政策相结合,突出重点,兼顾其他,以财税政策手段倾斜支持三农、社保、小微企业、科教创新、教育文化、战略性新兴产业等领域。

  两大政策的设计与运作必须积极有效地服务于、配合于推进财税、金融等方面改革的展开和深化。财政改革将在预算管理、税制和中央地方体制关系三大方面推出一系列举措。金融改革的一些重要事项,如存款保险制和中小金融机构兴办、人民币“走出去”与汇率机制的优化,特别是关键性的利率市场化改革等,亦需要政策配合。两大政策还要在深化改革中于国债发行、公开市场操作、国库现金管理等“接合部”方面创新机制。以财政政策为主支持公车改革、司法改革、资源产品价格改革等等,亦是无法回避的重要任务。

  以上关于两大政策的松紧适度合理搭配、供需管理结合而更加注重供给管理和服务支持改革,其内在逻辑都是在于要适合新常态的“趋稳”、“蓄势”与“创新”需要而服务全局。

  (作者系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原所长,因版面有限,本文有删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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