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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电改破除电网独买独卖垄断 或分步实施降难度

发稿时间:2014-12-05 00:00:00

  新电改方案预期即将出台。大变革前夜,中国证券报记者获悉,新电改方案除了已知悉的“四放开、一独立、一加强”的基本思路以及改变电网盈利模式之外,明确提出要改变电网企业集电力输送、电力统购统销、调度交易一体的状况,电网企业主要从事电网投资运行、电力传输配送,破除电网“独买独卖”的垄断格局。

  专家指出,相对于2002年5号文,此轮电改大概率推出的是一个折中方案。虽然方案中可能不会有涉及拆分电网、调度独立等此前热议的内容,但是如果能够实现改变电网盈利模式这一核心目标,目前的电力市场格局也将发生深刻变革。

  单独核定输配电价

  知情人士透露,在新电改方案中,延续了深圳试点的基本思路,明确提出单独核定输配电价、积极推进发电侧和销售侧电价市场化、逐步减少或取消电价交叉补贴。

  11月4日,国家发改委下发《关于深圳市开展输配电价改革试点的通知》,正式启动我国新一轮输配电价改革试点。华北电力大学能源与电力经济研究中心主任曾鸣认为,深圳试点是整个电价改革领域的关键一环。形成独立的输配电价格机制,是“监管中间”这块最重要的一个环节,也是直购电市场形成的最重要的前提条件之一。不过,核定输配电价也一直是电价改革的难点之一。自2002年提出直购电试点以来,国家发改委就与电网开始商讨输配电价的核定。之后,在2005年发布的《输配电价管理暂行办法》中提出,电网输电业务、配电业务应逐步在财务上实行独立核算。但输配定价问题仍一直没有解决。

  曾鸣表示,与深圳方案不同的是,此轮电改将通过“分步实施”的方式来降低改革难度。起步阶段,输配电价采用单位电量过网费模式,平均输配电价由平均购销差价形成。而随着改革的深入,输配电价的核算方法将逐步过渡到按“准许成本+合理收益”原则,分电压等级核定。这与深圳试点的输配电价核算方法基本相同。

  深圳方案也为后续的公益性以外的发售电价格市场化指明了方向。包括放开竞争性环节价格,把输配电价与上网电价、销售电价在形成机制上分开;未来,参与市场交易的发电企业上网电价,由用户或市场化售电主体与发电企业通过自愿协商、市场竞价等方式自主确定,电网企业按照政府核定的输配电价收取过网费;参与电力市场的用户购电价格,由市场交易价格、输配电价(含损耗)和政府性基金组成;其他没有参与直接交易的发电企业上网电价以及居民、农业及公共机构用电,则继续执行政府定价。

  中国证券报此前曾报道,有关部门明年还将在电力宽裕地区继续推进输配电价改革试点。目前东北、西南等电力过剩地区正在积极争取参与输配电价改革试点。

  不过,曾鸣认为,要使输配电价改革真正起到实效,还需要后续改革工作系统推进。“如果单独为了输配电价改革核定电价,意义并不大。”

  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教授吴疆也表示,应以调整电力产业制度为主线,与电价形成机制改革协调并进。如果产业制度改革不到位,缺乏竞争性格局、信息透明度低下,电价形成机制也是难以有效推行的。

  破除电网“独买独卖”

  从12年前5号文16字改革方案“厂网分离、主辅分离、输配分开、竞价上网”开始,电改一直备受市场关注。此轮电改重启后,一直有拆分电网、输配分开的传闻。曾鸣表示,新一轮电改方案暂时不考虑输配分开和电网调度独立。

  新一轮电改,最可能从破除电网企业“独买独卖”的模式入手,从核定输配电价出发,推动电力直接交易,放开两端的发售电市场,逐步形成电力交易市场。

  知情人士认为,此轮电改的核心,是确立了电网企业新的盈利模式。电网企业不再以上网和销售电价价差作为主要收入来源,而是按照政府核电的输配电价收入过网费,确保电网企业稳定的收入来源和收益水平。

  同时,电网企业的功能也将按市场属性定位。改变电网企业集电力输送、电力统购统销、调度交易一体的状况,电网企业主要从事电网投资运行、电力传输配送,不再负责电力统购统销。这意味着,此前一直备受市场诟病的电网企业“独买独卖、调度交易一体”的垄断格局将打破。

  调度独立一直被认为是破除电网垄断的关键。而按照新一轮的电改方向,虽然未提及调度独立,但是提出交易平台相对独立运行的形式。方案将明确原来由电网企业承担的交易业务与其他业务分开。

  “之所以确定为相对独立,主要是考虑交易平台独立出去不具备操作性。基础支持系统、人才都需要重新建设,且需要与电网之间进行协调。从国情出发,未来估计还要授权电网企业来搭这个交易平台。”曾鸣说。

  而吴疆在所着《中国式电力革命》一书中,也罗列了“调输一体(仅交易独立)”作为改革模式之一。不过,吴疆认为,如果调度没有独立,交易中心独立性的实际效果可能会大打折扣。而且,方案中相对独立一词比较含糊,未来的改革方向还得看具体的实施方案。

  在“监管中间”的同时,方案明确“放开两头”,即放开售电业务及增量配电业务,鼓励社会资本投资参与,实行电网企业输配电业务财务独立核算。

  在建立了相对独立的交易平台后,推进电力直接交易成为新一轮电改的主要方向。知情人士介绍,方案将鼓励符合准入标准的电力用户、市场化售电主体,通过协商或市场竞价直接向发电企业购电,双方自主确定交易电量和价格,按国家规定的输配电价向电网企业支付相应的过网费。同时,鼓励建立长期稳定的交易机制,推进跨网跨行政区域的电力市场化交易,采取中长期交易为主,临时交易为补充的交易模式,促使窝电地区的富余电力更好地向缺电地区输送。

  与直接交易相对应,新一轮电改意见或将同步缩减发用电计划。按照“增量为主,先易后难”的原则处理好市场电量与计划电量的关系,直接交易的电量不再纳入发用电计划。新增工业电力用户和新核准的发电机组,原则上不再实行计划电力管理,其电量纳入直接交易范围。

  一位接近能源局的专家认为,由于此次上报的新电改方案还只是一个原则性意见,难点在于如何让方案落地细化。“是大改还是小改,怎么改,要看新电改意见出台后具体配套实施方案的内容。但目前还没有见到具体的方案。”

  该专家同时指出,电改的先后顺序,哪件事先干,哪件事后干,这个很关键。首先应该是形成独立的输配电价,第二步是改变电网的盈利模式,接着建立电力市场,形成多买多卖的格局。而如果像此前不变革电力体制就先推大用户直购电试点,则会遭遇很大的阻力。

  长期利好清洁能源发电

  近年来,我国清洁能源发展迅猛。截至2014年9月底,全国清洁能源累计装机容量突破4亿千瓦,占全部电力装机30%以上。其中,水电累计装机容量超过2.9亿千瓦,风电达到8497万千瓦,太阳能光伏发电超过2000万千瓦。

  不过,电源与电力市场不匹配,造成了弃风、弃光、弃水的难题,也成为电力体制改革面临的一大症结。

  据统计,2013年全国因弃风限电造成的损失电量为162亿千瓦时,弃风率达10.7%;2013年弃光电量约为3.03亿千瓦时,弃光率约为13.78%。

  知情人士介绍,新电改方案将对完善分布式电源发展进行系统阐述,破解分布式电源并网难题。

  方案明确,分布式电源主要采用“自发自用、余量上网、电网调节”的运营模式,积极发展融合先进储能技术、信息技术的微电网和智能电网技术,确保可再生能源发电量依法全额保障性收购。

  鼓励分布式电源自发自用,意味着电网公司将让渡部分输配电价给发电企业和用电户分享。申银万国[微博]研报认为,假设分布式光伏80%的自发自用比例,这意味着未来每年约6GW的分布式光伏发电将不再需要电网输配,用电户的用电成本得以下降。

  同时,方案积极鼓励发展储能技术,有望开启千亿储能市场。分析认为,电网储能单元将是未来电力系统中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将广泛部署于发电、输配电、用电等环节,且这一市场将在未来2年内呈现爆发式的增长。

  为了可再生能源发电并网难题,知情人士透露,方案还将重点解决新能源发电无歧视、无障碍上网问题,积极推进可再生能源发电与其他电源、电网的衔接。对符合条件的分布式电源项目按照相关政策规定给予建设资金补贴或单位发电量补贴,由项目投资补助转向发电运营补助。

  同时,还将全面放开用户侧分布式电源市场。准许个人投资建设的分布式电源接入各电压等级的配电网络和终端用电系统。准许鼓励专业化能源服务公司与用户合作或以“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建设分布式电源。

  今年5月,国家电网就宣布开放分布式电源并网工程与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两个市场。

  分析认为,新电改方案中关于售电端放开,电力交易市场的逐步建立及分布式电源发展的措施,将长期利好新能源发电行业的发展,风电、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被称为“垃圾电”的局面将改变。

  不过,曾鸣也表示了自己的担忧。他认为,此轮电改方案虽然对新能源方案有所提及,但是对促进可再生能源尽可能使用,减少弃风弃光等问题,看不出来有什么抓手,可能并不能彻底解决上述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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