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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索建立新时代干部教育培训师资管理新体制

发稿时间:2018-08-17 11:33:23
来源:学习时报作者:林朝晖

  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党校工作会议上提出了“要探索建立既区别于公务员又不同于普通事业单位的党校教师管理体系”的重要命题,这是全国党校系统面临的重要课题。本文遵循干部教育培训规律,着眼于弄清党校师资的“不一般”,找准干部教育培训师资队伍的主要问题和根源,探索建立既区别于公务员又不同于普通事业单位的干部教育培训师资管理体系的对策建议,具有较强的现实针对性和借鉴意义。

  中国共产党的干部教育培训机构包括各级党校(行政学院)和各级各类干部院校,各级党校是我党干部教育培训的主渠道主阵地,全国拥有独立法人的干部教育培训机构3000多所,拥有超过11万人以上的教职工队伍。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在党校所有财富中,教师和其他各类人才是最宝贵的财富;在党校所有资源中,优秀教师和优秀人才是最急需的资源”。努力建设好全国干部教育培训师资队伍至关重要。实践证明,建设好这支队伍必须有一个与干部教育培训特点相符合的师资管理体制,探索建立新时代干部教育培训师资管理新体制正当其时。

  干部教育培训师资的“不一般”

  党校(行政学院)和干部院校不是一般的学校,教育培训的对象不是一般学员,这主要表现在:培训对象都是中共党员或国家干部,是新时代党和国家各个层面的执政骨干,普遍具有较高的学历、较为丰富的实践经验和较为开阔的眼界,他们不满足于一般的学校教育、一般的知识传播。这样的“不一般”对干部教育培训师资队伍提出了“不一般”的要求。

  一是政治强方面“不一般”。身为党的干部教育培训事业的每一位教职工,特别是每一位教师必须有党校(行政学院)和干部院校姓党、自己姓党的身份认同,要把姓党的身份认同完全融入个人为党和人民谋幸福、民族谋复兴的世界观、价值观、人生观认同上,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坚定理想信念,忠诚于马克思主义、热爱党的干部教育事业,有很强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自觉维护习近平总书记的核心地位,自觉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自觉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真正做到“政治过硬”。

  二是业务精方面“不一般”。从事党的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每一位教师必须具备扎实的马克思主义理论功底,对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成果特别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有深入的研究和准确地把握,熟悉党在不同历史阶段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较为广博的知识和开阔的视野,勇于理论创新,具有探索、研究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的能力。他们是高素质专业化人才,是我党干部教育培训事业的中坚力量,是“本领高强”的标杆。

  三是作风好方面“不一般”。“师者,人之模范也。”党校(行政学院)和其他干部院校的教师理应在为人师表、行为世范上有更高标准。他们富有追求,爱岗敬业,带头践行党的优良作风和优良传统,他们倡导、推崇并带头践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他们当中的中共党员教师在自身党性锻炼上要求更严,他们深知自己的一言 一行将影响来自各行各业的党员领导干部,他们是我们党优良作风的传播者和践行者。

  干部教育培训师资队伍的问题和根源

  全国党校(行政学院)和干部院校拥有一支素质比较好的师资队伍,其中涌现出在国内外不同层面不同学科享有盛誉的名师名家,这是我们党的一支不可多得的理论力量。

  新时代、新任务,我党干部教育培训从选训对象、培训目标、培训要求到时代特点、干部素质等都发生了很大变化。目前,干部教育培训师资队伍主要问题表现在“三个不足”。

  一是实践经验不足。长期以来,全国党校(行政学院)和干部院校师资队伍的多数教师是从“学校门”到“党校门”等。他们知识积累的主要渠道是“向书本学习”,对他们而言最缺乏且又是最需要的是“向实践学习”,面对“先天不足”问题,全国党校(行政学院)和干部院校在不同时期都有计划地选派专职教师到地方和基层一线挂职锻炼,由于各种主客观原因,他们对国情的了解和切身体验依然有限,实践经验不足。

  二是数量质量不足。目前全国干部教育培训专职师资队伍只有大约6万名,越往基层党校、干部院校专职教师越少。近年来从中央到地方,干部教育培训师资队伍建设明显加强,“名师名家”引进、培养力度加大。但无论哪个层面的“名师名家”都十分奇缺。

  三是生机活力不足。一些干部教育培训机构缺乏竞争活力。对优秀教员难于激励,对工作平平、不犯错误的教员没有办法,对极少数不适合做教员的没有出路。教员流动少,与外部的双向交流少,地方和基层干部教育培训机构教师队伍存在“能干的引不进,干不好的出不去,拔尖的不安心”的现象。

  上述问题有“三个根源”:一是缺乏符合干部教育培训特点的师资准入和退出机制;二是缺乏适应干部教育培训事业特点、富有生机活力的师资管理体制;三是缺乏干部教育培训机构和其他党政、事业单位双向互动的人才交流制度性安排。

  构建新时代干部教育培训师资管理新体制

  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干部教育培训的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以培养造就“政治过硬、本领高强”的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为宗旨,以不断增强干部教育培训针对性有效性、全面提升干部教育培训质量为目的,按照干部教育培训师资队伍建设的“不一般”要求,着力加强顶层设计,超越惯性思维,敢于突破不利于干部教育培训事业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构建富有生机活力、科学规范、特色鲜明的新时代干部教育培训师资管理新体制。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党校有其特殊性,不能搞一刀切。要探索建立既区别于公务员又不同于普通事业单位的党校教师管理体系,增强党校教师岗位吸引力”。探索建立干部教育培训师资管理新体制主要就是创新各级党校(行政学院)和干部院校教师管理体制,探索建立既区别于公务员又不同于普通事业单位的新时代干部教育培训师资管理新体制。

  建议建立符合干部教育培训特点的师资准入和退出机制。建立干部教育培训师资准入机制。关于专职教师的准入制度。应该严格制定从高等校院、科研院所应届毕业生中选拔师资的准入条件。改革的重点是:建立从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有志于干部教育培训事业的优秀干部中选拔师资的制度,支持学术造诣精深的党政官员、企事业干部应聘到党校(行政学院)和干部院校担任教职,可以保留其原有身份、职级,实行双向选择、进出自由的聘任制。关于兼职教师的准入制度。改革的重点是:建立全国和省级统一的干部教育培训师资库,统一师资库准入条件,师资库师资信息向社会公开,全国各教育培训单位可共享师资库优秀教师资源。关于领导干部到党校(行政学院)、干部院校讲课的制度性安排。《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校工作的意见》对各级党委、政府领导干部到党校讲课事项作出了明确规定,应当认真贯彻落实,作出制度性安排。

  建立干部教育培训师资退出机制。改革的重点是:针对不适合从事干部教育培训教师岗位的人员建立退出机制。可以设计两种退出渠道:一是流转到党校(行政学院)、干部院校的行政管理和后勤服务部门任职;二是流转到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任职。实施干部教育培训师资准入和退出制度改革的关键是:破除体制机制的障碍,从制度设计上加强党校(行政学院)、干部院校同其他党政机关和企业事业单位干部交流的力度,畅通人才双向交流渠道,促进学界和政界的双向互动,促进干部培训机构内部不同岗位人员的无障碍交流。

  建议研究制定干部教育培训机构专业技术类公务员管理规定。实践证明,不打破目前干部教育培训师资管理体制,实行简单的“一校两制”分类管理或简单的“参公管理”,都无法从根本上解决干部教育培训师资管理长期积累的各种问题。习近平总书记说:“只要能够提高党校师资水平和教学水平,可以‘八仙过海,各显神通’,各种办法都可以用。”要大胆破除长期以来被实践证明有问题的干部教育培训师资管理体制,构建符合干部教育培训特点的新的师资管理体制。这个“新”和“特”主要体现在:构建既区别于公务员又不同于普通事业单位的干部教育培训管理新体制。

  国家公务员法规定,国家实行公务员职位分类制度,将公务员划分为综合管理类、专业技术类和行政执法类等类别。2016年7月14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专业技术类公务员管理规定(试行)》(以下简称“《规定》”)。《规定》所称“专业技术类公务员”,是指专门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为机关履行职责提供技术和保障的公务员,并强调“其职责具有强技术性、低替代性”。党和国家的各级各类干部教育培训机构的事业编制人员基本属于专业技术人员,目前他们当中的绝大部分实行的职务系列就是专业技术职务系列,他们的工作具有“党校姓党”的特性,他们是为党和人民的最高政治利益服务的,因而首先具有政治性。所以干部教育培训师资职责具有“强政治性、强技术性、低替代性”特点。可以借鉴该《规定》的颁布实施实践经验,根据党校(行政学院)和干部院校等干部教育培训师资的特点,由有关部门牵头研究制定“既区别于公务员又不同于普通事业单位”的干部教育培训机构专业技术类公务员管理规定,通过研究制定和颁布实行这一“管理规定”,科学界定干部教育培训教师的职位设置、职务级别、职务任免与升降、管理与监督等重大事由,明确符合干部教育培训特点的师资准入和退出机制、师资考核评价体系、职称(职务)评定和岗位聘任办法,推行教师竞争竞聘上岗,建立岗位等级、工作业绩与薪酬福利挂钩等激励机制,教师的挂职锻炼和教师与其他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干部的双向交流机制等,从制度设计和管理体制上较好解决党校(行政学院)和干部院校教师队伍管理实践中简单“一校两制”和简单“参公管理”或按“事业单位管理”带来的突出问题。研究制定并颁布干部教育培训机构专业技术类公务员管理规定后,适应各级党校、行政学院机构改革的需要,建议抓紧研究修订《中国共产党党校(行政学院)工作条例》,把干部教育培训师资管理体制改革的重要成果纳入《中国共产党党校(行政学院)工作条例》,使“《工作条例》”和干部教育培训机构技术类公务员管理规定相互衔接、相互补充、相得益彰。

  建议建立干部教育培训师资荣誉制度。全国党校(行政学院)和干部院校在实施人才强校(院)战略的进程中推出了各具特色的“名师工程”,各级党校(行政学院)组织评选精品课,推出“名师名课”,一些地方党校(行政学院)评选党校(行政学院)系统优秀教师或先进工作者等等。这些评选表彰对干部教育战线的人才队伍建设起到了积极的激励作用。但仍存在不少问题:奖项设置不规范、不统一,评奖条件宽严不一,缺乏权威的全国干部教育培训师资特点的荣誉制度,缺乏干部教育培训师资的有效正向激励机制。

  鉴于全国干部教育培训师资的“不一般”,针对目前全国干部教育培训师资表彰奖项的“散乱”现象,建议统一设置干部教育培训师资荣誉奖项。建议设置:“全国干部教育培训知名教师”荣誉,“全国干部教育培训知名专家”荣誉,“全国干部教育培训优秀校长”荣誉等。荣誉称号评选频率可以每年度评选,也可以每两年或每三年评选一次。建议省级干部教育培训机构参照中央干部教育培训机构建立干部培训教育师资荣誉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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