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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立场:税制改革正逢其时

发稿时间:2012-03-16 00:00:00

  中国的增值税为17%和13%两档,相比较,欧洲平均为10%,日本为4%。而且,增值税是一种间接税,商品每流通一次,都可能被征税,而最后往往是由消费者来埋单。许多企业往往将税钱加在商品中,一环环悄悄转嫁给消费者。

  一个普通的工薪阶层一辈子要缴多少税?答案是至少100万元。这个账单的数字,远远大于每个月我们工资单上的缴税数额。这与中国以流转税为主的税制结构有关。在每年的税收总额中,只有6%左右来自个人所得税,70%以上都来自增值税、营业税等流通环节的流转税。

  近年来“税收焦虑症”不断在社会上蔓延。全国政协委员、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所长贾康透露,中国的增值税为17%和13%两档,相比较,欧洲平均为10%,日本为4%。而且,增值税是一种间接税,商品每流通一次,都可能被征税,而最后往往是由消费者来埋单。许多企业往往将税钱加在商品中,一环环悄悄转嫁给消费者,我们吃每一顿饭、看每一场电影,甚至是睡觉时都在缴税,因为脸上用了护肤品而空调或暖气正在运转。不难看出,间接税的税负转嫁是引发“税收焦虑”的。

  单从税率而言,我国的个别税种的税率及间接税确实偏高,造成少数纳税人的税负偏高。究其原因,一是我国实施分类所得税制,纳税人来自多种渠道的收入并没有进行合并后的累进纳税;二是当前我国收入较高的两个人群分别是私营企业主和外企高管人员,前者只要不分红,就不需缴纳个人所得税,即使分红,也仅需按20%的税率缴纳,后者则时常利用非居民纳税人的身份,采取工资由国外公司支付等方式达到合法避税的目的。由此足见,倘若不注重原则上的结构性改革,始终在起征额高低或种类的多少这类问题上争论,非但不利于保持政策的严肃性和连贯性,也不利于民众福利的提高。

  “我们在加税时,速度如刘翔;在减税时,速度似蜗牛。”近日,全国政协委员、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合伙人张国俊批评目前税收弊病,他称,中国税收结构不合理,以间接税为主,且税目多,税率重,有的甚至涉及在生产和消费环节重复征税。“这与国际上以直接税为主的通行做法很不相符。”结构性减税也成为两会议论热点。税收收入增速,财政收入增速,远高于GDP增速,《人民日报》刊文“大范围减税时机成熟,大势所趋”。

  在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税收公平包含两层含义:一是横向公平,即经济能力或纳税条件相同的人应该缴纳相同的税收;二是纵向公平,即经济能力和纳税条件不同的人应该缴纳不同的税收。目前争议最多的征税方式及征税范围实际上陷入了误区,税制改革更多是要明确方向,建立健全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税制。具体来讲,如今有必要考虑依据不同地区经济发展水平和不同人群收入水平相适应的灵活性的征收办法。比较现实的做法是,税收改革应综合考量家庭负担的教育、医疗、住房、保险、养老等支出,以家庭人口为系数进行一定比例的扣除,减少因此出现的不公平程度。如果广大纳税人认识到“税收痛苦”将带来更多的“民生快乐”,则会在全社会形成“纳税光荣”的意识,形成良性循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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