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

“年薪制”释放高校高层次人才潜力

发稿时间:2017-10-13 13:12:51
来源:光明日报作者:杨三喜

  近日,河北省教育厅等部门出台政策明确,今后河北省高校将在学科专业设置、编制管理、教师职称评审和薪酬分配等多方面获得更多办学自主权。高校可按规定探索实行高层次人才年薪制、协议工资和项目工资等灵活多样的分配形式和办法。

  今年4月,教育部等5部门出台的《关于深化高等教育领域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的若干意见》明确提出,“在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量内可采取年薪制、协议工资、项目工资等灵活多样的分配形式和分配办法”。在河北之前,已经有其他省份开始此类探索,比如辽宁省今年7月出台政策,规定“省属高校、公立医院等高层次人才可实行协议工资、年薪制、项目工资”。

  教师是高校的第一资源,是高校科研和教学的主力军。高校薪酬管理制度对发挥和释放高校教师的科研和教学潜力,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以及提高高校竞争力都至关重要。我国高校的薪酬管理制度经过多次改革,取得了不错的成果,不过仍存在竞争性、公平性、激励性不足的问题。更好地发挥薪酬制度的激励作用,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都要求提高薪酬竞争力,构建科学合理的高校教师薪酬激励体系。而协议工资、年薪制、项目工资无疑是薪酬制度改革的题中之义,是薪酬制度改革的必然要求。

  在高层次人才中采用协议工资、年薪制、项目工资薪资分配形式,以教师的工作经验、学术活动情况以及教育水平来确定薪资水平,可以提高教师在薪资分配上的话语权,更好地保障其权益。让教师获得与自身最大生产力相适应的年度薪资,既体现了对知识和人才的尊重,也能够最大限度激发和释放高层次人才的潜力。高校也将从这种充满活力和创造力的势头中收获满满。

  此外,协议工资还具有稳定性强、保障性强的特点,这对把教师从功利化考核的目标中解放出来,改变片面追求论文数量、科研项目数量和教学工作量等问题,同样具有积极意义。比如,河北省的相关政策明确提出,要建立以代表性成果和实际贡献为主要内容的评价方式,注重论文、科研成果、作品的质量,淡化数量要求。

  当今时代,需要充分释放、激发高校科研单位中高层次人才的创造潜力,使其更好地服务于经济社会发展。站在建设“双一流”的新起点,高校之间的竞争将更加激烈,能否吸引、留住优秀人才,激励并发挥人才的最大价值,将在很大程度上决定高校的竞争力。一个公平性、竞争性、激励性强的薪资制度,将推动高校发展迈上新台阶。■

友情链接:

中国政府网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人民网 新华网 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研究会 腾讯网 搜狐网 光明网 中国改革论坛 中国新闻网 澎湃新闻网 凤凰网 经济参考网 人民论坛网 中宏网 千龙网 网易 中国教育新闻网 北青网 中国记协网 求是网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央广网 中国青年网 中国经济网 中国日报网 中国人大网 中国网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