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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和发展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典范

发稿时间:2017-09-27 13:36:48
来源:学习时报作者:储峰

  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党中央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作为党的十八大以来党的创新理论,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成果,是马克思主义理论逻辑与中国共产党治国理政实践逻辑相结合的产物。习近平总书记从党和国家事业全局出发,从战略高度把马克思主义哲学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新阶段的具体实际结合起来,坚持问题导向,尊重发展规律,在创造性地运用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基础上,以一系列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推进了马克思主义哲学的中国化、时代化、大众化。

  知行合一观是对马克思主义实践观的坚持和发展

  马克思主义实践观包含以下基本原理:人类社会存在的基础和发展的动力是以物质生活资料的生产为根本的实践活动;社会发展规律的“秘密”只能到实践中去探求,而不应当与此相反;人类社会的一切“问题”都是在实践中发生的,解决这些问题也只能通过“变革的实践”,而不能停留于“解释世界”;认识是否具有真理性,只有实践才能检验,离开实践的争论是“纯粹经院哲学的问题”。马克思主义实践观要求我们,坚持实践第一,坚持认识来源于实践,坚持在实践中检验和发展真理。

  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坚持和发展马克思主义实践观。他指出,要学习掌握认识和实践辩证关系的原理,坚持实践第一的观点,不断推进实践基础上的理论创新。他强调推进各项工作,要靠实践出真知。理论必须同实践相统一。必须高度重视理论的作用,增强理论自信和战略定力,对经过反复实践和比较得出的正确理论,要坚定不移坚持。在新的历史条件下,习近平总书记坚持问题导向,深入思考理论与实践的关系,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求真务实,形成了独具特色的知行合一观,强调以知促行、以行促知,在内涵上着眼于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相统一,使思想自觉转化为行动自觉;在外延上将知行合一扩展至广泛的治国理政实践,既实现了对中国古代知行观的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也是对马克思主义实践观的继承和发展。

  人民立场、人民中心思想是对马克思主义人民观的坚持和发展

  马克思主义人民观是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丰富的内涵。主要是:人民历史主体论,即人民是社会存在与发展的主体力量,这是马克思主义人民观的核心内涵;人民价值主体论,即人民是社会存在与发展的价值目标,这是马克思主义人民观的基本价值立场,具体回答了谁是价值的创造者、谁是价值的评价者以及谁是价值的享有者的问题。

  习近平总书记对马克思主义人民观的坚持和发展集中体现在其提出的人民立场、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上。他强调治国理政要以人民立场为根本政治立场、要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将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奋斗目标和党中央治国理政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为人民治国理政、依靠人民治国理政,使人民共享治国理政的成果。强调摆正位置,坚持人民至上,视人民为衣食父母、为主人、为老师,将人民视为党的工作的最高裁决者和最终评判者。这些思想既体现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又继承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人民观。

  全面深化改革思想是对马克思主义改革观的坚持和发展

  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认为,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之间的矛盾是人类社会的基本矛盾,推动了人类社会不断前进。社会基本矛盾运动的辩证关系,既为新旧社会形态的更替提供了必然性与合理性,也为同一社会制度的调整、改革与完善提供了必然性与合理性。正如恩格斯所指出的:“我所认为的社会主义社会不是一成不变的东西,而应当和其他社会制度一样,把它看成是经常变化和改革的社会。”社会主义社会是一个不断发展、变革、创新的历史过程,自然也需要通过改革进行自我完善和发展。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遵循社会主义自身发展的改革逻辑,在全面深化改革的实践探索和理论创造中,以一系列新论断坚持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改革观。一是深刻揭示了改革的重大战略意义:改革开放是决定当代中国命运的关键抉择,是党和人民事业大踏步赶上时代的重要法宝,是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必由之路;将全面深化改革纳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突出强调其强大的动力作用。二是明确阐释了改革的过程论:改革是长期的,贯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全过程;改革只有进行时,没有完成时。三是深刻阐述了改革的方法论,即要处理好解放思想和实事求是、整体推进和重点突破、顶层设计和摸着石头过河、胆子要大和步子要稳、改革发展稳定等五大关系。这些精辟论述,集中体现了习近平总书记对全面深化改革的目标、对象、内容与实现方式的深入思考,系统回答了“全面深化改革为什么改、改什么、如何改”这一重大命题,是对马克思主义改革观的重大发展。

  “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是对马克思主义社会结构理论的坚持和发展

  马克思主义社会结构理论是唯物史观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马克思主义者解释、分析社会历史的一种基本方法。该理论有四个核心要素,即生产力、生产关系、经济基础、上层建筑。马克思主义社会结构理论阐释了社会结构的一般原理,为不同时期、具体国家社会结构的分析提供了方法论的指导。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把马克思主义社会结构理论运用于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的实践中,提出了“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体现了社会结构理论的系统性、整体性和协同性特征。它是由目标系统(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动力系统(全面深化改革)、平衡系统(全面依法治国)和导航系统(全面从严治党)组成的社会大系统。“四个全面”是一个整体,是一个大系统,系统中的每个要素又都是一个子系统,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是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建设五位一体;全面深化改革是要更加注重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深入推进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五位一体”的改革和党的建设制度改革,形成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制度体系;全面依法治国是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实现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构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全面从严治党就是要落实从严治党责任,思想建党和制度治党同向发力,加强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制度和反腐倡廉建设,把党建设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坚强领导核心。“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是运用马克思主义社会结构理论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进行战略谋划的典范,是马克思主义社会结构理论在21世纪中国的创造性运用和创新性发展。

  科学思维方法是对马克思主义哲学方法论的坚持和发展

  习近平总书记自觉将唯物辩证法和唯物史观运用于推进“四个伟大”宏大而独特的实践之中,形成了辩证思维、战略思维、历史思维、创新思维、法治思维、系统思维和底线思维等治国理政的方法论,是对马克思主义哲学特别是唯物辩证法的坚持和发展。辩证思维坚持问题导向,着眼于解决重大矛盾,深刻把握世情国情党情的变与不变,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发展与安全两件大事,坚持和发展了唯物辩证法的对立统一规律。战略思维要求胸怀大局、把握大势、着眼大事。创新思维强调改革发展,历史思维注重过程,是对普遍联系、永恒发展原理的坚持和发展;法治思维强调善治,即反对人治思维,运用法律规范、法律原则、法律逻辑分析和处理我们党治国理政中面临的问题,积极推进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系统思维强调树立协调发展观、全面改革观、综合治理观,是对普遍联系原理的坚持和发展。底线思维则是对量变质变规律的坚持和发展。总之,这些科学思维方式,是将马克思主义哲学转化为科学思想方法和工作方法的创造性探索,推动了马克思主义哲学的中国化、时代化、大众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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