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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立医院改革全面推进 医疗服务价改唱重头戏

发稿时间:2017-01-11 11:43:30
来源:经济参考报作者:林远 李唐宁

  国务院日前印发《“十三五”卫生与健康规划》(以下简称《规划》)。《规划》提出,到2020年,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基本建立,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人均预期寿命在2015年基础上提高1岁,超过77.3岁。

  《规划》确定了卫生与健康领域要重点推进的10项工作任务。一是加强重大疾病防治,建立专业公共卫生机构、综合性医院和专科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三位一体”的防控机制。二是推动爱国卫生运动与健康促进,推进健康城市和健康村镇建设,提高全民健康素养,增强人民体质。三是加强妇幼卫生保健和生育服务,保障妇女、儿童和青少年健康,有效降低孕产妇死亡率和婴儿死亡率。四是发展老年健康服务,推动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融合发展。五是维护好贫困人口、流动人口、残疾人等重点人群健康,促进健康公平。六是完善计划生育政策,改革完善计划生育服务管理,保持适度生育水平。七是提升医疗服务水平,保障医疗质量安全,基本建立符合国情的分级诊疗制度。八是加强中医药传承创新,健全中医药健康服务体系,推进中西医协调发展。九是加强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体系建设,强化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十是加快健康产业发展,支持社会力量以多种形式参与健康服务,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多层次健康需求。

  值得一提的是,《规划》提出要全面推进公立医院综合改革。专家表示,其中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将成为重要内容之一。医疗服务价格改革是公立医院补偿机制改革的“两翼”。据了解,公立医院主要有三个收入渠道,即药品加成收入、医疗服务收费、财政补助。破除以药补医,取消药品加成,是将原来的“三种渠道补贴”改为服务收费和政府补助两个渠道。价格改革,实际就是一个利益再分配过程。

  清华大学经管学院医疗管理研究中心研究员曹健表示,目前很多医疗服务价格经过核算后发现是低于成本价的,并没有体现医务人员真正的劳务价值。而通过改革将降低的耗材、药物等费用腾挪到医疗服务上去,同时保证医保可承受,意味着患者基本医疗费用负担总体不增加。

  山西省卫生计生委副主任冯立忠表示,在价格调整过程中,必须遵循三个原则:要保证公立医院的良性运转,保证医保资金可以承受,消费者总体负担不能提高。取消药品加成,政府财政补贴须适当补偿,才好调整医疗服务价格。与此同时,医保也要做好测算工作,升多少降多少,并改变按项目付费方式,推行按病种付费等方式,多方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确保不增加患者负担。医疗、医药、医保“三医”需协同推进,缺一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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