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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医药分开铲除药品回扣

发稿时间:2017-01-10 15:02:57
来源:人民日报作者:李红梅

  近期,医生拿药品回扣的现象,经央视披露引起广泛关注。事实上,药品回扣的利益链条,比媒体展示的“切片”要长得多。从严重程度上看,2013年葛兰素史克商业贿赂案是更具标志性的事件,该案涉及回扣总金额每年高达数亿元。

  人们不满吃回扣现象,主要是因为它助推高药价,让患者成了埋单的冤大头。然而,我国政府20多年治理医药商业贿赂的现实证明,不调整医疗行业的利益格局,药品回扣问题会陷入屡禁不绝的怪圈。

  原因不难理解,主要是我国长期以来医药不分、以药养医。从医院的角度看,这是一种错位的“补偿”机制。多数公立医院收入主要来自于3个渠道:政府财政补助、按项目收费的医疗收入和药品加成收入。政府财政补助一般占不到10%,而医疗服务价格又偏低,医院只能做大药品加成收入。收入偏低的医生,获得价值回报的需求最终传导到药价上,“用贵药、开大处方”就成了难以遏制的偏好。

  从药品市场的角度看,这是基于医药利益捆绑下的价格合谋。药品经营企业多如牛毛,但产品同质化严重,加上生产、流通环节较乱,在激烈竞争中把药价推高,成为一种相互默契的现实选择。如此一来,药品回扣就有了生存空间,也无法通过规范招标来扼杀。政府通过集中采购来降低药价,但在实际执行中往往被异化,中标价是只招不采的“空价”,药价仍虚高。

  在这种情况下,只对药品回扣进行手术刀式的清理,难免死灰复燃。从根本上讲,还是要推行医药分开,让医院的价值归医院,药品的利益归药品。医药分开后,药品市场会按照优胜劣汰规律,淘汰一批劣质药品生产和经营商,这有利于提高药品质量和监管水平。而医院和医生的收入,则可以通过引入社会力量办医等市场机制来倒逼,逐步提升到合理水平。

  事实上,不少发达国家都实行医药分开,大医院一般不设门诊药房。比如美国,医生开了处方,患者要到社会药房买药,医生处方受到药房药师、保险系统监管,跟医生收入没关系。德国、日本的情况也类似。各国对药品价格进行管制,比如英国管控涨幅,德国实行等效药品参考定价,美国进行联合谈判采购等。与此同时,许多国家还推行全民医保,用第三方补偿的方式来减少普通民众买药花费。

  实现医药分开,需要壮士断腕的勇气,更需要合理联动的改革策略。首先,要建立公立医院合理的收入渠道,并统筹兼顾医院和医生各自的利益。其次,当改革完善药品从生产到使用的流程。中央深改组第三十一次会议强调,改革完善药品生产流通使用政策,推行药品购销“两票制”改革,整治的正是当前面临的突出问题。目前,全国已推开取消药品加成、调整医疗服务价格。在此基础上推进药品方面的改革,并与医保支付价、支付方式改革联动起来,才能铲除药品回扣滋生的土壤。

  通过改革促使医生合理、规范用药,是医药分开的最高法则,而这需要形成一个责任和利益边界均合理清晰的制度环境。直面20多年的药品回扣沉疴,切断医药之间的灰色利益链条,努力提升医疗的公平性,医改才能在造福社会的路上不断前进。

  (作者:人民日报经济社会部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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