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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气污染防治需要坚定立场

发稿时间:2017-01-09 13:30:16
来源:中国环境报 作者:沃飞

  12月16日至21日期间,京津冀地区以及山东、河南等地出现一次大范围区域性重污染过程,北京市于12月16日20时启动空气重污染红色预警。入冬以来,空气污染警报不断,应急措施越来越严格、越来越密集,社会上除了积极支持的声音,还存在一些质疑和反对的声音。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不能回避矛盾,但是有些人耐性越来越小、情绪越来越悲。笔者认为,大气污染防治需要正确且坚定的立场,对一些思想应加以警惕。

  摇摆的怀疑论。国务院提出向雾霾等污染宣战,消除人民群众的“心肺之患”。但现实中仍存在一些怀疑论者,立场摇摆不定,到了“壮士断腕”、“刮骨疗毒”的关键时刻会犹豫、退缩。比如,某省测算,2014年全省化解过剩产能、治理大气污染影响全年经济增长约1.75个百分点,影响工业增速约3个百分点。对此,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并不认同,认定其测算方法不合理。说到底,怀疑论者怀疑的其实是国务院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的力度和决心。

  盲目的批评主义。一些人指责政府采取的应急措施没有法律依据,批评政府行为草率任性。事实上,很多应急措施是有法律依据的。如,《突发事件应对法》第四十九条规定,发生突发事件,政府可以采取应急处置措施,包括禁止或者限制使用有关设备、设施,关闭或者限制使用有关场所,中止人员密集的活动或者可能导致危害扩大的生产经营活动以及采取其他保护措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九十六条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依据重污染天气的预警等级,及时启动应急预案,根据应急需要可以采取责令有关企业停产或者限产、限制部分机动车行驶、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停止工地土石方作业和建筑物拆除施工、停止露天烧烤、停止幼儿园和学校组织的户外活动、组织开展人工影响天气作业等应急措施。所以说,重污染天政府要求停产限产、减排限号不是违法乱政行为,完全是有法可依、依法行政。当然,重污染天气下,哪些该限、哪些该停,这些法律并没有明确,需要科学决策,凝聚最大共识。也许这个过程不够透明,但是污染不等人,揪住应急措施不够完善不放,会影响污染应急工作的开展。《大气污染防治法》也明确,应急响应结束后,人民政府应当及时开展应急预案实施情况的评估,适时修改完善应急预案。

  悲观的环保虚无主义。看到反复出现的雾霾天气,有些人的悲观主义情绪演变成虚无主义情结,在大气污染攻坚战中既没有献计献策,更没有身体力行。否定重污染天应急应对措施,片面强调启动雾霾应急响应会严重影响经济发展和民众生活。岂不知,雾霾已经对生产生活和公众健康造成了巨大影响。一些人搞不清人类活动和雾霾哪个在前哪个在后、哪个是因哪个是果。实际上,通过这些年的努力,大气环境质量上已经有局地性、阶段性的改善,只要坚持不懈,必然打赢这场恶战。

  浮躁的好大喜功思想。一些人对于大气污染防治的严峻性、复杂性、长期性估计不足,话说得大,承诺随便下。殊不知解决问题才能取信于民,解决问题靠的是脚踏实地、真抓实干。雾霾问题并非中国独有,英国伦敦、德国鲁尔、日本东京、美国洛杉矶雾霾治理付出了几十年的时间和巨大的代价,空气质量才得到根本性改善。在真正的拐点到来之前,大气环境质量的改善只是暂时性、局部性的。一年有改善、三年大变样的话不可随意说,焦躁的心态和浮夸的作风对于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有害无益。

  冷漠的无立场主义。一些人处于空气环境质量较好地区,对环境问题不关心、不在乎,作为看客沾沾自喜,甚至冷嘲热讽。可是,没有雾霾问题,可能会有水污染、土壤污染、生态破坏等问题。自己生活的地区没有雾霾,亲人、朋友却未必能够幸免。覆巢之下无完卵,环境问题是全人类面临的共同问题,哪里又有真正置身事外、冷静旁观的看客?这类人看似与人无争、与人无害,实际却是上不能领会中央精神,下不愿身体力行。冷漠,对这项事业就是一种伤害。

  具有这五类思想的人一定是极少数,但是负面影响却不小。历史总是在左右摇摆过程中寻求平衡点,不断前进和发展,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也是一样,出现不同声音并不可怕。当前正处于大气污染防治战役的相持阶段,最需要的是耐力和毅力,最可贵的是乐观和勇气,尤其是环保人,更要多一份执着与坚韧。在此,笔者呼吁大家,不妨思想多一些理性,心态多几分宽容,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需要众志成城、群策群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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