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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党风廉政建设 营造良好政治生态

发稿时间:2015-12-02 00:00:00
来源:《人民论坛》2015年12月上作者:作者:人民论坛专题调研组

  切实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既是一项政治任务,也是一项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的民生工程,是正风肃纪工作的进一步延展和深化。近年来,四川省达州市全面贯彻中央、省委从严治党的部署要求,自觉担当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不断探索正风反腐的有效途径,用实际行动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权力就是责任 责任就要担当

  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达州市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和思想自觉,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推动“两个责任”落地生根。

  首先,坚持以上率下,层层压实责任。办好中国的事情,关键在党。达州市市委常委会定期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分析形势、部署工作。市委领导牢固树立“第一责任人”意识,坚持既挂帅又出征,带头对新任县处级领导干部进行廉政谈话,讲廉政党课。市领导积极履行“一岗双责”,抓好分管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其次,搭建平台载体,细化工作支撑。落实主体责任关键看行动,为此,达州市按照县(区、市)党委政府、市级部门、国有企业、学校、医院五类系统分别制定了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清单。2012年,达州市就探索开展县(区、市)党委、政府和市级部门主要负责人向市纪委全委会述责述廉,制发了《达州市县(区、市)党委、政府及市级部门主要负责人向市纪委常委会述责述廉实施细则(试行)》,4年来先后共有119名党政“一把手”述责述廉,其中18人上台亮相。市纪委先后对通川区、万源市、开江县、市城管局等考核评价排名靠后的地方和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了廉政约谈。

  再次,探索一案双查,强化问责追究。有责必担当,失责必追究。达州市按照“没有问责,责任就落实不下去”的要求,以“一案双查”倒逼各级党组织和纪检组织落实“两个责任”具体化、常态化、长效化;制发《达州市党风廉政建设“一案双查”实施办法(试行)》,明确“一案双查”的实施对象、启动条件、实施程序、责任追究的种类,并配套完善“一案双查”办案流程图和14份办案文书范本;先后启动“一案双查”案件44件,问责73人。

  狠抓作风建设 坚决纠正“四风”

  能不能切实改进作风、密切联系群众,事关党心民心,事关达州跨越发展。要想强力正风肃纪、不断革除作风之弊,必须在以下三个方面加以着力。

  第一,坚持问题导向。问题是时代的声音,更是推动工作的钥匙。达州市扎实开展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先后对持有会员卡、公款送月饼、公款购买印制寄送贺年卡、“会所中的歪风”等问题开展专项治理。在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大力整治9个全省共性问题和达州群众反映强烈的“基层干部走读”及“在行政管理和服务中将中介组织(协会)收费作为前置条件”两个问题,各县(区、市)共查找和整治19项“X”问题,一批“沉珂痼疾”得到了有效解决。第二,常态监督检查。作风问题具有顽固性、反复性。达州市注重在常态监督上下功夫,决不让“四风”问题反弹回潮。在“五一”“端午”“中秋”“国庆”“春节”等重要时间节点,通过制发通知、短信提醒、明察暗访等方式,守住“高危”时段。2013年起,探索建立并严格执行“三公”经费半年抽查、全年普查和重点检查制度,抽调纪检、财政、审计力量,对发现的770余个问题按照“约谈、发出督促整改函、列为案件线索管理、责令调查处理”四种方式进行了分类处理,形成了持续强劲的震慑。第三,健全长效机制。改进作风,干部群众最盼望的是保持长效。达州市牢固树立“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的意识,将正风肃纪成果固化为制度规范,先后制定市委市政府“十一项规定”、公务接待管理、差旅费管理、会议费管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单车管理、“三公”经费公开和监督检查、领导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等10余项制度办法,推动形成科学规范、系统完备、持续高效的作风建设制度机制体系。

  加大纪律审查力度 遏制腐败蔓延势头

  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案件是遏制腐败最直接、最有力的举措。在当前“依然严峻复杂”的形势下,只有始终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才能为治本赢得时间。

  第一,严厉惩贪治腐。达州市坚持“态度不变、决心不减、勇气不泄、尺度不松”的原则,“老虎”“苍蝇”一起打。2011年至2014年,全市立案数分别为302件、717件、854件、1078件,分别同比增长5.2%、137%、19.1%、26.2%;其中, 2014年纪律审查工作考核名列市州第一。2015年1至9月,全市共立案900起,党政政纪处分941人。2011年至今,全市查处县处级干部53人,严肃查办了市民宗局原局长李亚中、市水产局原局长孙明才、市财政局原副局长黄茂华、市住建局原副局长许波等重大案件。

  第二,突出执纪特色。达州市各级纪检机关守住依“纪”进行监督执纪问责这个定位,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放在前面,各级党政“一把手”带头上廉政党课、作廉政报告,对新提拔领导干部任前廉政谈话,层层开展集中学习讨论。健全“抓早抓小”机制,针对党员干部在思想政治、工作作风、廉洁自律等方面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诫勉谈话和函询提醒,对诫勉谈话后改进不明显的党员领导干部进行书面诫勉。

  第三,转变审查方式。坚持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正风反腐,制定反映领导干部问题线索管理、集体排查、谈话初核等5个具体办法,提升纪律审查规范化水平。坚持快查快结、快进快出,不贪大求全,注重运用初核,探索新形势下“走读式”谈话和“由证到供”模式。牢固树立“没有安全就没有办案”的底线思维,构建办案人员安全意识评估、办案安全动态监管、办案安全预警责任制“三大机制”,强化纪律审查安全保障。

  第四,大力解决群众身边“四风”和腐败问题。达州市坚持“以民心为心”,聚焦基层突出问题开展纪律审查,坚持台账管理、定期督办、片区协作等方式。2012年至2014年基层纪律审查逐年大幅增长,全市314个乡镇纪委立案分别为419件、432件、527件,分别同比增长721%、3.1%、22%;2015年以来,已立案681件,党纪政纪处分714人。今年8月,达州市启动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标本同治制度建设工作,市本级和8个县(区、市)分别就单个方面问题,以课题方式研究解决措施。通过一类案例引申、拓展,发现一类问题,对这类问题分层分类归纳、研究、反思,探索制定一个管理办法,并经实践检验后有序将其推广运用。

  坚定不移推进“三转” 锻造忠诚干净担当铁军

  “路线方针确定以后,干部就是决定因素。”面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新形势、新任务,必须坚定不移推进“三转”,锻造一支铁军,才能完成历史使命。

  第一,聚焦主责主业。定位准才能责任清。达州市、县两级纪检监察机关共退出与主业主责不相关的议事协调机构993个,精简比例达89%,其中市纪委监察局精简86个,精简比例达83%。推进市、县级纪检监察机关内设机构调整,在编制总数不变的前提下,将力量向执纪监督问责倾斜;经过两轮内设机构调整,市纪委监察局纪检监察室由3个增加到6个,执纪监督机构达到75%,执纪监督人员达到68%。第二,砥励干部队伍。加强思想政治建设,教育全体纪检监察干部牢固树立“执纪为民”的“高线”意识。开展“修厚德品行、炼一流素质、创优异业绩”“三项建设”“两深”和“创铸树”等活动,大力推行读书交流、以案促学、跟班学习、分层分类研讨等模式,每季度通过视频会议开办一期主题讲座,积极开展“三转”综合业务、执纪监督办案、强化法治理念提升法治思维培训,大力推进纪律检查体制改革,不断完善反腐败体制机制,健全完善纪检组织体系,制发了《达州市县(区、市)纪委书记、副书记提名考察办法(试行)》等4个文件,建立了县(区、市)纪委书记、副书记备用人选库;加强基层纪检组织建设,大力推进县级纪检监察机关两轮内设机构改革,314个乡镇纪委按照“十有标准”进行了统一规范。推进派驻机构统一管理,发挥“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组织派驻纪检监察组织负责人述职述廉,加强派驻机构纪检监察业务年度考核。第三,强化内部监督。达州市纪委修订完善了《中共达州市纪委约谈市纪委委员、县(区、市)纪委书记、市级部门纪检机构主要负责人暂行办法》。今年9月,由市纪委书记、副书记、常委对8名县(区、市)纪委书记、10名市纪委委员、39名市级部门纪检组织负责人分别进行了约谈。今年1月,市纪委监察局成立7个作风督查组,对8个县(区、市),42个市、县级部门,14个乡镇纪检监察干部作风情况进行了集中巡察,逐步建立起纪检监察干部作风巡察常态机制。坚决防止“灯下黑”,对纪检干部违纪违法问题不遮不掩,第一时间调查核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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